“我怎么知道你没穿衣服呢?”
就这一句话,让长沙的朱女士失眠了整整一个月。
8月17日,朱女士洗完澡,赤身站在自己家里。三分钟前她刚下了上门取件退货的单,门留了一条缝,挂着半帘,结果快递员没打电话、没敲门,直接推门掀帘进来了。
报警、投诉,一个月过去了,有效回应没等来。警方说不构成治安违法,不处理。评论区吵翻天,有人骂快递员,有人问:“你知道有人要来,为什么不锁门?”
这话是不是很耳熟?和“谁让你穿那么少”一个味道。法律上,门没锁最多叫“与有过失”,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减轻不等于免除。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治安处罚和民事侵权是两套逻辑。治安处罚要证明“故意偷窥”——现场没监控,快递员咬死不认,证据链就断了。但民事侵权看的是“过错”,不是“故意”。没打电话、没敲门、推门掀帘,就是没尽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
说白了,治安管不了,不等于他没做错。门缝不等于同意,挂帘就是隐私意图,家还是私密空间,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
朱女士要的不多:一个道歉,一个说法。她提醒独居女性锁好门,这话没错。但锁不锁门是她的习惯,敲不敲门是快递员的底线。与其每次都教女人锁门,不如让平台把“打电话确认”变成系统里跳不过去的一步。门是家的边界,不是取件的过道。
大家觉得,上门取件,快递员是否必须先打电话、敲门确认?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