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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反抗,所以是自愿? 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和这名男子发生多次亲密关系之后,选择

她没反抗,所以是自愿?
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和这名男子发生多次亲密关系之后,选择报警,控诉自己遭受胁迫。

面对指控,男子没有反思自身行为,反而想出了恶毒的要挟手段。他整理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女生的个人信息,制作成虚假帖子,扬言要发布到网络平台和学校内部频道,用毁掉女生名誉的方式逼迫对方继续顺从。

表面上看,男子口中有聊天记录,女生没有激烈挣扎反抗,他便一口咬定,对方全程自愿,自己没有犯罪。然而,法律评判是否属于性 侵,从来不是只看肢体上有没有挣扎。当一个人被拿捏隐私,害怕个人信息、不实帖子传到学校,影响学业、名声,这种恐惧之下的沉默,根本不是发自内心的同意。

很多人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只有激烈哭喊、拼命挣扎才算拒绝。可现实里,受害者常常会因为威胁而陷入恐惧,不敢激烈反抗。一旦反抗,就可能面临信息曝光、被同学议论,辛苦读书的学业、个人名声都会遭到毁灭性打击。这种被胁迫带来的心理压制,同样属于违背被害人的真实意愿。

一审法院审理之后,综合全部证据,判处该男子五年有期徒刑。拿到判决的男子并不认可,提出上诉,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拿“对方没有反抗”作为辩解理由。但二审审理查清案件事实,认定他以曝光隐私进行要挟,迫使被害人屈从,相关犯罪事实清楚,最终维持原判。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上了重要一课。亲密关系里的同意,必须建立在没有胁迫、没有恐吓、没有隐私威胁的基础之上。用曝光个人信息、造谣抹黑来拿捏他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不能因为受害者没有激烈肢体反抗,就认定为自愿。

网络时代,隐私成了一些人用来要挟他人的武器。很多受害者面对名誉威胁,只能被迫妥协。这种沉默是恐惧带来的无奈,绝不是默许。法律不会被“没有反抗就是自愿”这种歪理带偏,任何以曝光隐私、损毁名誉为筹码逼迫他人的行为,都会受到惩处。

说到底,性同意的底线,是当事人不受胁迫的自主选择。恐惧下的退让,从来都不是心甘情愿。不要试图钻法律的空子,拿隐私要挟他人,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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