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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买进、800元转手!女子走失后两次被贩卖,人性底线何在。 广东一名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女子走失,一路流浪到贵州。罗某花600元将她买回,发现女子精神异常,又通过周某介绍,以800元转卖给同村夏某,周某赚得300元介绍费。罗某、周某因拐卖妇女罪,分别获刑4年、3年6个月,并处罚金。(来源:

600元买进、800元转手!女子走失后两次被贩卖,人性底线何在。

广东一名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女子走失,一路流浪到贵州。罗某花600元将她买回,发现女子精神异常,又通过周某介绍,以800元转卖给同村夏某,周某赚得300元介绍费。罗某、周某因拐卖妇女罪,分别获刑4年、3年6个月,并处罚金。(来源:南方都市报)

仅仅几百块,就把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当成商品交易,让人不寒而栗。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本应得到照料,却接连遭受伤害。

很多人误以为“花钱娶回家过日子就不算大事”,法律早已明确:收买被拐卖妇女同样构成犯罪。买卖不分家,没有买家,就不会滋生拐卖的黑色链条。

希望能够持续保护这名女子,让所有涉案人员都依法承担责任,守住“天下无拐”的底线。拐卖妇女 法律 社会热点 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