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15岁智力障碍女孩随爷爷外出干活,完工后,34岁雇主主动提出单独请她吃饭。爷爷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可没想到的是,饭后该雇主竟强行将女孩带至宾馆,并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情发生在河南,一名15岁的女孩,智力水平只相当于四五岁孩童,认知能力薄弱,很难分辨别人的意图,也没有能力独立拒绝他人的要求。她在帮34岁的雇主孟某采摘完辣椒之后,对方提出带她出去吃饭,女孩没有多想,跟着前往。
一顿饭结束,孟某提出要带女孩去宾馆。女孩内心是明确不愿意的,可是孟某突然提高音量大声呵斥,简单粗暴的态度直接吓到了心智不成熟的她。面对对方的威慑,女孩失去了反抗的底气,只能被动跟着走进宾馆房间。进入房间之后,孟某压住女孩的胳膊,和她发生了关系。
案件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孟某获刑四年。判决下来之后,两边都表达了不满。女孩的父亲无法接受四年的刑期,认为处罚偏轻,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终抗诉申请没有被采纳。另一边,被告人孟某同样不服判决,他辩称女孩是自愿的,认为四年的量刑太重,选择提起上诉。
很多人看到“自愿”这个说法,第一时间会产生疑惑,是不是真的你情我愿。可大家不能忽略最关键的一点,这名女孩虽然年龄15岁,但智力只相当于四五岁儿童。她没有完整的判断能力,没办法理解性行为的含义,也无法真正作出法律意义上“自愿”的承诺。面对成年人的恐吓,她的顺从,不是同意,只是被吓到之后的无助妥协。
表面上看,女孩跟着对方去吃饭、跟着走进宾馆,像是默许的行为。然而法律上认定是否构成性 侵,不能只看表面动作,更要看被害人是否具备性防卫能力。当受害人因为智力缺陷,不能辨认行为性质,即便没有激烈挣扎,对方强行发生关系,依旧属于强J。
更让人揪心的是,心智存在缺陷的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他们心思单纯,容易轻信他人,遇到威胁也不懂得如何求救,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雇主利用女孩帮工的机会实施侵害,本身就是利用信息差和对方认知上的弱点,主观恶意不容小觑。
这起案件的争议,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对于智力发育有障碍的孩子,家人要做好看护,尽量避免单独和成年异性外出。用工的时候也要留心,不能让弱势群体独自面对有潜在风险的成年人。而法律在审理这类案件,核心要考量的,从来不是有没有激烈反抗,而是被害人有没有能力拒绝。
说到底,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更需要法律牢牢守护。心智不成熟,不代表可以被随意伤害。期待二审能够综合全部案情,给出公正的判决,给受害女孩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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