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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之后,“恶意务工”又来了!尘肺工人维权,反被罚五万! 真是活久见。听过

恶意讨薪之后,“恶意务工”又来了!尘肺工人维权,反被罚五万!

真是活久见。听过恶意讨薪,现在又冒出个“恶意务工”——明明知道工作环境不合规,你还去干,所以罚你五万。


2016年他入行的时候,昆明的装修市场正热闹。人造石英石台面因为好看又耐磨,成了厨房装修的标配。李维志只读过小学,干过保安,卖过猪饲料,后来发现装台面来钱快。


行情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拿一万多,差的时候也有六七千。他背着140斤的石板爬楼梯,一天爬好几趟,觉得自己身体好,扛得住。


那几年他母亲得了卵巢癌,家里欠了20万。这笔债像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他没空想别的,有单就接,有钱就挣。石英石台面的切割和打磨都在客户家厨房里完成,几平方米的地方,粉尘飘起来散不出去。


他最开始戴几块钱的普通口罩,后来换成一百多的防尘口罩,心里觉得踏实了些。他以为口罩能挡住的东西,不会跑到肺里去。


2023年7月,他第一次因为干不动活离开了工地。先是干咳,后来胸痛,再后来手和关节也开始疼,工具都拿不稳。三个月瘦了二十多斤,一百二十多斤的人掉到一百斤以下。


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一个他没听过的词:矽肺三期。尘肺病里进展最快、最凶险的那种。不可逆,治不好。


患病前他能背着140斤的石板爬楼梯,现在每天至少吸氧三次,连40斤的儿子都抱不动。就医和维权,成了他出门仅有的两个理由。


他想走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但第一步就被卡住了。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工资按米算,不定期结账。他在微信群里接单,从工厂拉材料,到客户家装好,拍照发群里,一单就结束了。


这种模式在装修行业很常见,大家管它叫灵活就业,听起来挺自由。等到肺坏了,才发现法律上找不到一个该负责的老板。


他走了一次劳动仲裁,两次行政诉讼,两次行政复议。全部败在同一个地方: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没有那张纸,职业病诊断做不了,工伤认定更无从谈起。


2025年6月,他换了一条路。既然找老板认账走不通,那就举报。他向昆明市五华区卫健局实名举报了长期给他派单的昆明石与木建材有限公司。举报的内容很具体:不签合同,不缴社保,不提供防护用品,不安排职业体检。


卫健局查了,查实了。2025年10月,公司被处以21万元行政处罚。理由是“将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个人”。李维志以为这件事总算有了个说法。举报成功了,企业被罚了,自己的维权应该能往前推一步了。


四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张属于自己的罚单。五华区卫健局认定,他作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个人”,接受了对方转移的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罚款5万元。举报人、受害人、处罚对象,三个身份落在同一个人头上。他拿着处罚决定书,问了一句话:“难道是我自己举报了我自己吗?”


这句话很快在网上传开了。有律师说得直接:这个处罚的构成逻辑有点像“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在这个案子里,恶劣条件是他一个人在承受,身体是他一个人坏的,罚他不太合理。


法律条文把“转移”和“接受”两头都堵上了,企业罚了,个人也罚了。条文上严丝合缝,落到现实里,一个尘肺三期、每天吸氧三次的人,被认定成了“违法接受危害作业”的一方。


李维志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又提起了行政诉讼。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了,至今还没有宣判。他向云南省卫健委反映诉求,请求推动职业病诊断,得到的回复还是同一个理由:没有劳动关系证明。


这件事的荒诞感不在于某个部门的某一个决定。卫健局罚企业有依据,罚个人也有依据,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劳动仲裁不认劳动关系,也有依据,因为确实没有合同。


每一个环节看起来都在照章办事,但所有环节串在一起,结果就是一个为还债干了七年高危活的人,肺烂了,债还清了,然后收到了一张五万块的罚单。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件事的普遍性。长期关注尘肺病群体的公益组织“大爱清尘”在2025年做了一次调研,覆盖全国5个省市21个作业场所,发现人造石英石加工场所的粉尘浓度普遍超标,最高的超出国家标准32倍。


而大多数工人对此一无所知。李维志在入行的时候也不知道,没人告诉过他,那些飘在厨房里的白色粉末,吸进去会要命。


他现在的日子很简单。在禄劝老家,每天吸氧,吃药,等法院的判决。吸氧机发出沉闷的轰鸣声,五万块的罚单悬在头顶。他说过一句话,这五万块钱的价值,是让更多人看到这个群体的处境。


李维志的案子还在等判决。不管结果如何,那张五万块的罚单已经成了一个标记。它标记着一个普通人用七年时间还清了二十万的债,然后用剩下的日子来还另一笔账。这笔账的名字不叫罚款,叫活下去。


信源:看看新闻:《36岁尘肺病人的罚单背后:难道我举报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