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库德罗几乎必然会在9月23日的门槛投票中投下反对降低定罪门槛的一票,当然他的背后的逻辑和支撑非常清晰。
首先来看,艾斯库德罗的核心立场从一开始就没有动摇。
早在7月6日弹劾案开庭首日,埃斯库德罗就当场作出明确裁定:无论是否有参议员缺席、被羁押,弹劾定罪的门槛必须严格按照1987年菲律宾宪法的字面规定,以参议院满编24名成员为基数计算三分之二,也就是固定16票。这个裁定是他作为主审法官上任后作出的首个核心程序决定,直接把“全体成员”的定义钉死在宪法原文上,没有给后续规则松动留下任何口子。
后续他驳回控方的降门槛申请、专门安排“法庭之友”听证,本质上也不是为了推翻自己的裁定,而是用资深宪法学者的专业意见,给自己的初始裁决补充法理支撑,避免外界质疑他的判断过于武断。
其次,埃斯库德罗主动把自己纳入投票池,本身就是为了守住原有规则。
此前弹劾法庭发言人通戈尔曾一度认为,埃斯库德罗作为作出16票裁定的主审官,会出于“不能推翻自己裁决”的中立性原则回避投票,这样推翻原裁定只需要10票就能通过。但埃斯库德罗直接要求通戈尔公开纠正这个口径,明确宣布自己作为参议员法官的一员,必须全程参与点名、审议和投票,直接把推翻原有裁定的最低票数从10票拉高到了11票。
这个操作本身就说明他根本不打算放任规则被轻易改写,他要亲自下场,用自己的投票权为7月作出的裁定背书,避免自己此前的司法努力被直接推翻。
目前来看,他的立场完全契合菲律宾宪政的传统判例。
埃斯库德罗坚持24人满编计算门槛,并非个人主观选择,而是严格遵循菲律宾最高法院2000年的Bayan v. Zamora经典判例——该判例明确认定弹劾属于高门槛程序,核心目的就是保护民选官员的民意授权,不能因为部分议员缺勤、被限制人身自由,就变相降低定罪标准,把弹劾变成多数派随意清算异己的工具。
他如果在9月23日转而投下赞成降门槛的票,等于亲手推翻自己亲手确立的规则,彻底违背自己一直强调的“程序正义”原则,不仅会彻底透支自己在菲律宾法律界积累多年的公信力,还会留下一个“主审法官自我推翻司法裁定”的恶劣宪政先例,这对以“司法独立派”形象示人的埃斯库德罗来说,是完全无法接受的政治和声誉代价。
当然,目前马科斯阵营手里已经握有13张确定的赞成降门槛票,哪怕埃斯库德罗投下反对票,也依然能轻松跨过11票的动议门槛。但他的这一票,依然会成为后续莎拉阵营向最高法院申诉时,证明“规则修改违背弹劾法庭主审法官初始裁定、程序存在瑕疵”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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