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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打五十大板?还是吃瓜群众? 联合国调查团交卷:美军犯战争罪,伊朗犯反人类罪!

各打五十大板?还是吃瓜群众?
联合国调查团交卷:美军犯战争罪,伊朗犯反人类罪!
根据路透社9月17日的消息,在联合国伊朗问题独立国际实况调查团发布的报告看来,美军在今年二月份对米纳卜的一所小学以及拉默尔德的一个体育场馆进行轰炸的行为属于“战争罪行”。
报告还指出,自去年12月底爆发抗议活动以来,伊朗政府针对平民实施了“广泛、系统性”的打击,犯下“反人类罪”。
该调查团是经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批准成立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取证并保留证据,并不具备审判职能。把报告当作判决书来使用的话就会夸大了联合国的作用;而把它当成普通的文件来看待的话,则又会低估了其收集的73份证言、卫星照片以及录像所具有的意义。
我更在意米纳卜学校如何进入美军打击链条。报告称,学校紧邻伊朗革命卫队海军基地,但清晰可辨,也没有被用于军事目的的证据。美方没有更新目标数据库,没有在发射前确认用途,明知极可能伤及平民仍下令打击。一套侦察、识别、审批系统,最后败给过期资料?技术越先进,借口越寒酸。
特朗普在六月份的时候就说,“没有人为此而故意攻击学校。”但是美军最初的调查结果表明,美国方面可能负有责任;之后五角大楼又把调查级别提高了,并且到现在还没有公布出结果来。在拉默尔德事件上,美国中央司令部不承认当天进行了空袭,而调查小组却得出不同的结论。
这就涉及到报告后面的反差,即美国既是被调查的对象,又是掌握关键作战资料的一方,并且最终是由五角大楼来调查五角大楼。
更实际的问题出现在了海牙。相关犯罪行为发生于伊朗国境内,但是伊朗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之一,所以调查团的报告并不能直接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国际刑事法院想要获得管辖权的话大概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罗马规约》的临时接受管辖权;二是将案件移交给联合国安理会。前一条路会把涉嫌发动空袭的美军人员和涉嫌镇压抗议的伊朗官员同时置于调查范围,德黑兰未必愿意开门;后一条路则绕不开美国在安理会的否决权。
联合国专家可以写出“战争罪”,但是司法程序却很难真正驶向华盛顿。因此,把调查团简单骂作“吃瓜群众”似乎也不合适。它至少把两边不愿摆上桌面的证据写进了公共记录。真正可笑的是现行追责秩序,小国犯错,报告可以变成制裁清单;大国犯错,报告往往先变成措辞之争。
最后,也得追问一句:以色列犯了什么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