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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了137件传家宝,丢了5件,院长判了3年:以后谁还敢把国宝交给博物馆?为啥院长

捐了137件传家宝,丢了5件,院长判了3年:以后谁还敢把国宝交给博物馆?为啥院长受贿,判的是“工程”的罪?
 
1959年,收藏大家庞增和把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在内的137件家藏画作,无偿捐给了南京博物院。那是庞家几代人的心血,是“虚斋旧藏”的精华。
 
可庞家后人再看到《江南春》,是在2025年北京嘉德拍卖公司的预展上。估价8800万。举报之后撤拍,追查之下才发现,丢了的不止这一件。五幅画作,去向不明。
 
调查组查了十二个省,走访一千一百多人次,比对藏品三万多件,终于把这条线捋清楚了。
 
1997年,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把《江南春》等书画调拨到了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总店的书画库保管员张某看到标价25000元,觉得有利可图,把价格标签偷改成2500元,安排人出面买走,发票上货号空置、姓名不写、商品名称写成“仇英山水”。2250块钱,仇英的真迹出了南博的门。
 
这还只是第一步。张某转手以12万卖给字画商陆某,陆某质押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转给朱某,朱某送上拍卖会。一幅画,从博物馆到拍卖台,走了二十多年,经手的人一个接一个,没人问过一句“这东西哪来的”。
 
那徐湖平为什么判的是受贿罪,不是贪污或者渎职?
 
法院认定的事实写得很清楚:他利用担任南博常务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业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受贿罪的落脚点是“权钱交易”,跟文物流失是两条线。
 
他违规签批调拨书画这件事,在调查通报里的定性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仍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换句话说,文物流失的刑事责任,还没算到他头上。
 
调查组一共查处了29人,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其余24人分别受到开除、撤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徐湖平是唯一被移送司法、判处实刑的。
 
《松风萧寺图轴》至今下落不明。一幅画还没找回来,相关的责任追究就还在进行中。
 
新京报的社论说得很直白:馆藏文物无论真伪,均属于国有公共资产,处置、调拨、流转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流程,绝非某个领导或少数人可以随意决断。可这个“绝非”,在过去几十年里就是被随意决断了。
 
庞家捐了137件,丢了5件。院长判了3年,罚了20万。那幅估价8800万的画,还在找。
 
信息来源:新华社2026年9月16日报道《徐湖平等相关责任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