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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在黔灵山公园,一位大爷在众目睽睽之下,徒手抓住一只弱小的猕猴幼崽,不顾

贵州贵阳,在黔灵山公园,一位大爷在众目睽睽之下,徒手抓住一只弱小的猕猴幼崽,不顾小猴子惊恐挣扎,直接将猴子往怀里塞,想要将小猴子带走饲养,多名游客见状将大爷拦下,可没想到,大爷不仅不认错,反而还理直气壮地说:“它妈妈没了,活不成了,我要养着它。”网友:“活久见,第一次遇到猴贩子。”

提起贵阳黔灵山,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山上成群的野生猕猴。

常年生活在这里的猴子,早已是公园标志性的野生动物,每天都有各地游客专程上山看猴。

可谁都没想到,9月16号这天,公园里发生了一桩让人哭笑不得,又后背发凉的事。

当天不少游客正在园区游览,有人突然看见不远处,一名大爷手里紧紧攥着一只小小的猕猴幼崽。

小猴子体型不大,在大爷手里不停扭动、挣扎,显得十分惊恐。

周围游客一下子就愣住了,马上有人上前制止,问大爷抓小猴打算干什么。

面对众人的目光,大爷一点没有慌乱,反而非常坦然。

他一边用手按住不停挣扎的小猴,一边把小家伙往自己衣服怀里塞,想要藏起来带走,游客赶紧劝他,野生猴子不能抓,更不能私自带回家。

谁料大爷当场反驳,理由听起来好像很“好心”:“它妈妈没了,活不成了,我要养着它。”

现场游客听完都懵了。

没有任何人能证实猴妈妈已经死亡,大爷仅凭自己的判断,就直接动手抓捕幼猴,打算私自带走饲养。

小猴不停挣扎,想要挣脱大爷的手,看得围观游客心里很不是滋味,有游客赶紧联系公园保安过来处理。

保安赶到现场,当场拦住准备离开的大爷,要求他交出怀里的小猕猴。

在保安和游客的共同交涉之下,大爷松开了手。重获自由的小猴立刻一溜烟跑回树林里,回归猴群,万幸小猴没有受伤。

事情没有到此结束。

公园工作人员报警,这名男子被带到黔灵山治安派出所接受问询。

园方工作人员后续对外说明,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绝对不允许游客私自捕捉。

黔灵山的野生猕猴种群已经在这片山林生活三十多年,它们是野外种群,并不适合普通人家里圈养。

就算真的遇到失去母猴、受伤的幼猴,普通游客也不能私自捕捉带走,正确做法是联系公园、林业部门或者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交给专业人员评估救助。

有网友说,我真的活久见!第一次见到在黔灵山公开抓猴子的人。嘴上说是好心救助,行为却是偷保护动物,好心不能凌驾法律之上,保护动物不是想养就能养。

还有网友说,大爷可能真的以为自己是在救小猴,出发点是善意,但完全不懂法律,野生幼猴离开族群很难存活,个人饲养根本不是救助,反而会害死小猴,不懂法的好心,往往会办坏事。

这件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就是“以好心之名,行违法之事”。

很多普通人对野生动物保护存在巨大误区:看到小动物可怜,就想着带回家收养,觉得自己是行善。

可野生猕猴,天生属于山林猴群。幼猴就算暂时看不到母猴,母猴大概率就在附近觅食,随时会回来寻找幼崽,贸然把幼猴带走,直接拆散野生动物家庭,反而会毁掉小猴活下去的机会。

黔灵山的猴子,大家平时看多了,很多人觉得猴子随处可见,就以为它们不是保护动物,可以随意抓捕。

这是非常危险的认知。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红线摆在那里,不管目的是贩卖,还是单纯想带回家当宠物饲养,只要实施猎捕行为,就涉嫌违法。

【法律剖析】

很多人以为,只是抓一只小猴子,不是卖钱就没事,这个想法大错特错。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刑法规定: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管有没有牟利,都构成违法。

情节较轻,会面临没收动物、罚款;一旦达到立案标准,会触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留下案底。

简单一句话:保护动物,不是你想救就能私自抓,不是你想养就能带回家。真正的救助,是交给专业机构,而不是自己抱回家。

爱护野生动物,从来不是凭一腔主观善意,善意要有边界,爱心不能违法。

遇到野生动物遇险,管住手,不要私自捕捉、带走,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才是真正保护它们。

也提醒所有去黔灵山游玩的朋友:文明观猴,不抓猴、不挑衅猴子,守住法律底线。

素材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