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5岁女子跟男友异地分居,难得见面后小情侣直奔酒店开了房,男友比较卖力,事后女子感觉腹部不舒服,之后痛感升级,女子以为休息一会就好了,谁知道7个小时后还是疼痛难忍,男友这时才立刻带着女子去医院治疗。医生表示情况很危急,需要立刻进行手术。
(醒目视频,9月16日报道。)
要说情侣俩长期的异地分居,这对于二人的感情来说,非常的考验啊。
男友跟女子约了见面,这一次二人决定去酒店里重温感情。
就在激情的缠绵之后,女子当时就感觉到肚子有些疼痛难忍,这就让女子有些尴尬。
可是难得见面,男友当时还挺卖力的,她也不好意思叫停,只能硬着头皮完事了。
结束之后,女子就抱着肚子,因为腹部真的很不舒服,一直蜷缩在床上休息。
男友看到之后,也过来询问女友的情况,女友则害羞的表示:可能是刚才你的力度太大了一些,不过没关系的,休息一下也就好了。
可这就是女子想当然啊,她缩在一边,这个时候的痛感已经在不断的升级了。
随后女子准备闭上眼睛休息一下,看睡一觉之后是不是会舒服一些。
大概眯了几个小时之后,女子感觉还是忍受不了了。一旁的男友看到女友一直不舒服,豆大的汗珠在流,脸色也是苍白,他感觉情况不大妙。
而女友此刻,完全说不出话来了,可见情况很严重。
什么也不说了,就算是因为同房出的事情,男孩也顾不上害不害臊了,立刻就打电话,给女友喊来了救护车。
随后女友就被及时送去医院治疗了,到医院之后,医生给女子做了初步的检查,发现女子内部存在身体破裂,情况比较危险。
医生的建议是,必须要立刻进行手术,不然女孩极有可能陷入休克状态。
男友二话没说立刻就同意了,先救人要紧。
经过一番治疗之后,女孩的手术很成功,她的情况也终于好转了。
情侣俩万万没有想到,两个人竟然会因为做羞羞的事情,度此一劫啊。
而对于这件事,医生则表示:这样的事情,也是经常会有发生的,情侣们之间,可一定要引起重视。
对于女孩来说,在排卵之前,或者是在经期之后,14天的时间是有危险的,如果说要做亲密的事情,还是需要温柔一些,不能太大力。
另外一点,身体出现不舒服,千万不要熬着,一定要及时就医诊断,及时治疗才是王道,拖到最后,只会越来越危险。
从本案来看,男女双方是自愿发生了关系,事发之后身体存在损害导致休克,紧急手术保住生命。双方都是自愿的,不构成任何的犯罪。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处于故意,不是过失,属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发,属于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男女双方,作为情侣,之间发生男女之间的关系就是自愿的,是正常的,男生也是正常同房,没有暴力,不存在重大过失。
而出现身体损伤,这个就是偶发性的事件,普通人也是没法预测到的,即便发生的事情危及到生命,或者产生了重伤的后果,只要男生没有过激的行为,就不属于刑法上的过失,不需要担责。
《刑法》第 235 条规定,过失伤害导致他人重伤的,要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女双方一开始就是自愿的行为,但是后面女方因为疼痛,已经要求喊停,男子仍然继续,造成了身体损伤,男方就需要承担责任。
案件中的女子,在跟男友同房的时候,感觉到身体不舒适,但是她还是坚持到结束,一直没有喊停,所以男友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反之,如果女生因为身体难受喊停了,男友却拒绝,仍然继续行为,对于最后的损害结果,男友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 1165 条规定,根据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依法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
如果说男子存在动作过错,女方要求男友停止,但是男友不听劝,仍然继续,那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说男子不存在过错,单纯就是女生个人的概率事件,因为这个损伤容易存在,那就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会酌定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医疗费作为补偿。
信源:醒目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