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名老人赤裸上身,穿着一条内裤躺在广场的长椅上。而老人旁边站着两名女子,他们当着路人的面低头给老人在做全套推拿按摩,拿着设备在老人的全身上下,从背部到臀部做好按摩工作。最后有市民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拍下了现场画面,将视频发到了网上。短时间内,这段视频迅速在本地刷屏,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事情是发生在9月14号这天,在当地的一处露天广场上,平日里这都是附近居民遛弯聊天的地方,很多老人小孩也都会来这里放松,这里一直都是热闹的公共活动场所。
可就在这天,平静被打破了。因为广场上来了两个女人,她们拿着一堆用具,然后一人拿一个设备,在大庭广众之下,帮一个裸着身体,只穿了一条内裤的老人全身按摩。这个画面引发了很多争议。
一种声音是,老人穿着暴露,行为不雅。按摩是比较隐私的事情,不应该在广场里被大家看到,伤风败俗。而且,广场里还有未成年人,不少女性市民,这样实在是不妥。
但也有部分网友说,表示理解老人。因为年纪上来了,常年腰腿酸痛,肩颈僵硬。老人大概率是身体难受,所以才想找人按摩放松一下。年纪大了不拘小节,也没有想那么多。没必要揪着老人不放,过度指责。
尽管有不同的观点。但还是有人把这件事情给投诉了。工作人员在接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前往核实。他们称,现场确实是存在露天按摩,并且也直接表示,让人观感不适。随后,他们就将这件事的情况上报,移交给了城管部门处理。
很快,城管部门有了回应。他们表示,在广场上赤裸着身体,确实属于不文明行为,非常影响公共市容和市民观感。而且,他们还说,有一点需要重点核查,要确认那两名女子在露天广场上的按摩,是不是属于经营性摆摊行为。
这件事目前还没有具体结果。至于是不是有偿收费,是不是无证摆摊经营,还需要等待后面的查明。现在网传的相关说法都属于网友猜测,并非官方实锤事实。
但也有不少人看完这件事很疑惑。那么,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触犯规定?哪里又违规了?其实结合现行法规,有两条明确条例可以对应这件事。
第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简单来说,城市公共广场属于全民公共资源,不允许个人私自占用、私用开展各类活动。
如果后续核查证实这是经营性按摩服务,那么这种露天无审批摆摊,就属于违规占用公共场地,城管可依法制止、整改和处置。
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结合本次案情,执法层面可以客观解读:这条法规的核心前提是主观故意裸露、刻意博眼球、情节恶劣。
老人只是为了按摩放松,没有恶意、没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想法,所以不会被治安处罚。但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公共不雅观感,违背公序良俗,依法进行劝导教育,完全合理合规。
其实说到底,没有人反对老人按摩放松。人上了年纪,身体酸痛疲惫,想要推拿缓解,是再正常不过的需求。每个人都有追求舒适、放松身体的权利。但自由永远有边界,个人需求永远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公共广场是所有人的公共场所,不是个人的私人休息室。贴身推拿、身体护理这类私密行为,本就适合在封闭,私密的室内场景完成,不适合摊开在大庭广众之下。
每个人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都必须顾及陌生人的感受,守住公共场所最基本的分寸和体面。
信源: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