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女子带娃独居,凌晨孩子熟睡,她外出兜风跑步,一个蒙面男子趁机入室,翻箱倒柜,偷到贵重物品,女子回家撞个正着,试图抓人未果,男子逃窗离开。事发后,女子吓得冒冷汗,一看孩子安然无恙,却发现金戒指不见了,赶紧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该男子是个赌徒,债务缠身,就起了坏念头!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9月16日报道)
杨某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没本事,也很懒散,什么活都不想干,怕脏怕累,还爱吃喝玩乐。
手中有几个钱,杨某就想钱生钱,把老本拿去赌博,幻想一下子赚大钱成为富翁。
这个人脑袋又笨,每次赌博都输得很惨,几乎都是给赌友送钱,自己纯浪费时间。
不长时间,杨某就把手中的钱赌光了,所剩无几,连生活都成困难。
为了填饱肚子,继续生活,杨某不去打工赚钱,满脑子就想着不劳而获。
有一天,他听别人说偷东西来钱快,只要把脸蒙住,就算被发现了,就找不到本人。
于是,杨某傻乎乎地干起了入室盗窃的营生,开启自己的新“职业”,想轻松搞点钱。
接下来,杨某是准备作案工具,凌晨盯稍小区的目标人群,专挑独居女子下手,神不知鬼不觉。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女士就被盯上了,因为她经常凌晨外出跑步。
这个刘女士有个爱好,就是锻炼身体,频繁晚上跑步,而且是凌晨左右。
她独自带娃生活,一般都是把孩子哄睡了,自己才出门跑一阵子,再回来休息。
一日凌晨,她等孩子熟睡了,就悄悄地出去跑步,和往常一样,这是她的个人习惯。
万万没想到,她前脚出门,杨某就全副武装,穿着蓝衣了,戴着口罩,裹得严严实实,进了刘女士的家。
入室之后,杨某就翻箱倒柜,四处乱找财物,在床头上找到了一枚金戒指,立马揣在怀里。
搞了一个物品,杨某还想继续偷,刘女士跑步回来了,把杨某撞了个正着。
两个人四目相对,刘女士立马意识到对方是小偷,赶紧去阻拦,想搜查偷了什么东西。
这个杨某没有暴力反击,而是迅速逃离现场,从窗户的平台溜走了。
事发后,刘女士赶紧去孩子好着没,结果孩子平安无事,立马松了口气。
然后,她就检查屋内物品有没有丢失的,转了一圈,发现床头的金戒指不见了。
此时,刘女士肯定地认为蒙面男子偷了自己的金戒指,就赶紧报警。
当时,同一个小区还发生另外一起入室盗窃,发现有监控没有得手。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这两个入室盗窃案都是一个人干的,都是杨某。
杨某归案后,承认是自己做的坏事,理由是赌博欠债,为了凑钱。
最后,被盗金戒指全部追回,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盗窃属于特殊情形,不看盗窃金额,只要进入他人供家庭生活的住所实施盗窃,就构成盗窃罪,直接入刑。
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本案嫌疑人入户盗窃,即便只偷一枚金戒指,依然构成刑事犯罪。
嫌疑人李某连续作案,属于多次盗窃,量刑时会从重考量。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行为人杨某以盗窃为目的非法闯入住宅,属于牵连犯,按照目的行为盗窃罪定罪处罚,不再单独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只有单纯闯入住宅,没有盗窃、抢劫等其他犯罪目的,才单独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事件中,杨某被撞见后只是逃跑,没有动手伤人。
如果被发现后,为了逃跑动手殴打刘女士,就会转化为抢劫罪,量刑会大幅加重。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陕西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