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不上985就活该饿着?广东东莞,高三学生晚自习下课晚20分钟,食堂饭菜全被抢光,学生提议食堂应该多预备一些饭菜,却被后厨怒怼,考到年级前100名了么?能上985么?还要求学生换位思考,学生气炸了,认为这是偷换概念,说菜多菜少的事呢,跟考985有什么关系?校方这样回应。
素材来源于:南方都市报
据悉,这所学校的高三学生经常会遇到晚下课的时候,那天晚自习不过是晚下了20分钟,食堂的东西就已经所剩无几,全部低年级的同学给买光了。
正处于生长期的学生们固然饭量大,但食堂应该考虑到这一点,总不能晚到就得饿肚子。
于是,几个同学向后厨提议,可不可以多留一点吃的?毕竟饿着肚子还要回去学习,实在是没那个精力。
在学生眼里,无非就是多做点或者错峰供应,这本来不是什么难事。
没想到,食堂的回应绝了,之后的留言板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老师想你考年级前100名,你能做到么?你爸妈要你考上985,你能达到要求么?不要老要求别人满足你,要学会换位思考!”
学生们看到后都无语了,简直离了大谱,这根本就是偷换概念。
学生提的诉求是能不能多留一些夜宵,食堂却开始上纲上线,问学生能不考进前100名?能不能上985吗?这根本就不是一码子事。
食堂这波回应,似乎有点考不上985就活该饿着的意思,这根本不在一条逻辑线上,而且食堂就是保证学生们吃得好吃得饱的,如今食堂没做到位,反而还埋怨学生们不懂换位思考。
事情在网上发酵后,不少人觉得食堂根本就是在耍无赖,校方反应也很快,说涉事员工言行不当,现在已经停岗,会增设夜宵窗口,增加餐品种类和数量,全面优化食堂的用餐水准。
虽然那张纸已经被撤下,事情已经告一段落。
但这背后让人心寒的并不是食堂员工管理的不到位和供应餐品不齐全,而是食堂背后透露出的态度。
解决问题本该是他们的职责,可他们却觉得学生们在“找事”,所以才会对学生所提建议感到不屑。
这才是整件事中的不合理之处,用偷换概念来逃避失责。
《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案中,学生通过正规途径向食堂反馈问题,相当于对后勤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属于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对方却怒怼回应,反而反问“考上985了么”,将学生的诉求和学业挂钩,并未履行该有的职责。
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本案中,食堂食物供应不足,与本条文所说的“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存在差距,食堂整改也是根据此条。
不过是一条夜宵建议,最后却变成了成绩审判,这背后的逻辑硬伤才是校方最该反思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