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控诉男童摸臀的女生小熊,大概怎么也想不到,4岁孩子那边的官司还没见影,另一个早就被她挂上网的人,已经先一步把律师函递了过来。
9 月 16 日,今年2月跟她闹过那场顺风车纠纷的车主,公开发了一份声明。
话不多,可句句都是奔着打官司去的,证据攒齐了,律师请好了,律师函也发出去了,就差正式起诉了。
顺风车这件事,得从今年2月小熊发过一条25万赞的视频说起,当时小熊把司机定性成偷偷拼客的黑车司机,还说平台已经封号了。
半年后司机出来说话:顺风车本来就是分摊油钱的互助出行,他发单时勾选了携带亲友,合规合法,所谓封号也是假的,平台查过,不属实。司机没在网上跟她吵,闷头把订单截图、平台规则、处理结果全攒齐了,直接发律师函。
这让我想起人民日报9月14号那篇评论里提到的另一起事件。胖东来“红内裤案”,一个博主发视频说内裤掉色过敏,没核实就发上网,闹得沸沸扬扬。最后法院判她赔40万元、道歉30天,认定她的言论超出了正当监督的范畴,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的态度很明确:你有意见可以提,但把没核实的东西包装成事实发到网上,那就不是维权,是侵权。
小熊这事根子上是一样的。维权没问题,被碰了不舒服、要求到歉,都合理。但问题在于,她把每一次冲突都变成了内容。她账号里8条视频,3条是吵架,跟宿管吵、跟司机吵、跟孩子家长吵,全都精心剪辑配字幕。这就不是单纯维权了,是把纠纷当素材用。
人民日报说得挺直接:将一个4岁孩子的无心之举贴上“性骚扰”标签,借题制造对立、收戈流量,这样的“维权”早已超出合理边界。司机为什么敢硬气起诉?因为他手里有证据,而小熊手里,只有一条25万赞的视频。视频可以剪,证据剪不了。维权一旦掺了流量的心思,反噬就是迟早的事。
长沙摸臀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