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栋中西合璧的马家洋房马上要再次开拍,这栋已经100多年历史的房子,是正儿八经的文物。如今却被摆上了拍卖台,而且已经是第三次了。前两次都流拍了,不知道这次能否顺利拍出。
据悉,马家洋房的主人是客家马氏三兄弟,他们从外地迁到江津真武场讨生活,起先在场上办碗厂,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又开了盐锅厂,产品一路销往自贡。
家底厚实之后,马家的风云人物马季良决定在这片土地上建一座像样的庄园。图纸是请当时的西方领事馆提供的,再融入中式建筑手法,前前后后花了3年才完工。
这栋楼最初有5层,如今保留着3层,每层都有四面连通的廊道,还带着后院和后花园。
墙体斑驳、拱廊连绵,远看有西洋的拱券柱式,细品又有中式的含蓄韵味,是重庆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中西合璧式建筑,也是国内罕见的客家会馆遗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12月,马家洋房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可再体面的老宅,也躲不过现实的盘算。今年这栋楼已经是第3次被摆上拍卖架:5月份,399万元起拍,后流拍;7月份,降到359万元,还是流拍;这一次,起拍价直接压到299万元,保证金15万元,如果这次还流拍,那将不再上架。拍卖时间定在10月15日。
据竞拍平台公示,马家洋房的建筑面积2150.68平方米,宗地面积9784.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拍卖平台还特别提醒了几件事:
第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国国籍;
第二,竞买成功后,这栋房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第三,买下来之后,买家得负责修缮保养,而且修缮不能随心所欲,要先获得重庆市文物局的批准,设计、施工、监理都得由具备文物保护资质证书的单位来承担。
对于马家洋房的拍卖,不少人心里犯嘀咕:文物怎么能拿来拍卖?凭什么只让中国人买?买下来是不是就能随便折腾?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7条规定,私人所有的古建筑,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第67条规定,个人通过继承、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据悉,马家洋房虽然顶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头,但它属于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产权人愿意出手,法律上站得住脚。
再说为什么"只能中国人买"。这可不是拍卖方搞什么国籍歧视,而是法律明确规定。
《文物保护法》第36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
马家洋房属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以哪怕外国人出价再高,这房子也不能落到他们手里。真要有人违规把房子卖给外国人,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警告或者通报批评,还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至于买了之后能不能大动干戈重新装修一番,答案是不能随意装修。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要按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承担修缮工程的单位,必须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整个过程还得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
说白了,你买下的只是房子,房子长什么样、怎么修,都得听文物部门的。
对此,有不少人替将来的买家捏把汗,这保底200多万的房子,修缮还得花大钱、过审批,图什么?
但也有人认为,299万买下的可不是一栋房子那么简单,而是买下了一段近百年的历史、一栋市级文物、一个曾经烜赫一时的客家家族的背影。单从这个角度讲,这个起拍价,谈不上贵。
其实就这套马家洋房来说,的确是个"烫手山芋",不仅修缮要花钱、审批要等待、改造要受约束,将来能不能回本全是未知数。
两次流拍已经说明了大家不是不识货,而是"文物房"这个身份,让它的变现路径天然就窄。
有钱人是多,但也不傻,如果利益不够,那买回去做什么呢?
大家觉得299万元起拍一栋市级文物,到底值不值?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