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陈女士在2018年与丈夫结婚后,又将自己单身的母亲与公公撮合在了一起。事后,陈女士笑称:“这样就没婆媳矛盾了!”
据悉,陈女士在1岁时,母亲智女士就离婚了,她独自带大了陈女士。而陈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在5个月大的时候,母亲因意外离世,从小都是父亲老张带大,为了这个儿子,老张未再婚过。
自从陈女士结婚后,她发现公公老张为人踏实,脾气也温和,就暗中怂恿丈夫,打算撮合两位孤单的老人,让他们搭伴共度晚年。
张先生对这提议没有意见,父亲为了他一直没找对象,现在自己都结婚了,也该让父亲享享福了。
在商讨完毕后,夫妻二人就各自去找各自的父母说服。但最开始,两位老人心里十分抵触。
智女士不太能接受亲家变成丈夫,她害怕街坊邻居说三道四,面子上实在过不去。老张也有一点难为情。
可是二老架不住陈女士和张先生的软磨硬泡,最终答应先接触试试看。然而没想到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二人觉得十分合得来,相处起来十分舒服。
因此,在2021年的时候,两位老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成为了夫妻,到现在二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快5年了,几乎没有矛盾。
对于陈女士来说,生活发生了很有意思的改变。自己的亲生母亲,同时也成为了自己的婆婆。
陈女士坦言,这种组合让家里不存在普通家庭的婆媳隔阂。平时说话不用小心翼翼,有什么直接讲就可以,母亲也不会往心里去。
最主要的是,双方各自能和至亲之人朝夕相伴,再也不用考虑过年去谁家了,这让她内心觉得十分踏实。
然而事情传开后,还是引来了不少争议。
有部分网友认为,这关系属实有点乱,无法接受,他们的孩子出生后,该叫姥姥还是奶奶,叫爷爷还是姥爷?法律上允许近亲结婚吗?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这个结合方式的确不错,老人能互相照应,子女养老也方便,只要当事人过得舒心,不用纠结世俗的条条框框。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姻亲结合是否合法呢?
其实陈女士家这种结合方式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这种结合方式也并不违法。
《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是禁止有血缘纽带的亲属成婚,但陈女士的母亲和公公,并非血亲关系,仅仅是子女结婚带来的姻亲关系,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之内。
只要双方都是单身,且完全出于自愿,就不会构成违法。他们办理的结婚登记,具备法律效力,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家庭的结合方式,的确会让一部分人一时难以适应,年龄大的人观念也比较固执,很难轻易转变这个思想。
还有确实会面临亲戚议论、晚辈称呼等小难题,这些都需要一家人内部慢慢磨合消化。
当然,这件事最主要的还是看两位老人的自身感受。他们二人都是独自熬过20多年单身岁月,只要两位老人能过得舒心,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最后,陈女士也对此表示,只要两位老人合得来,就不要过分在意别人的评价,毕竟生活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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