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11岁男孩为捡羽毛球,翻墙进入邻居上锁的私宅,不慎踩空掉进采光井身亡。男孩父母崩溃,把房主、装修公司和物业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08万!网友:家长赔钱给房主还差不多,好好的房子招谁惹谁了,还没入住就变成了凶宅!
11岁的小鹏在自家院子打羽毛球,球不下心打飞到隔壁邻居家院子里去了。
邻居家房子正在装修,还没住人,大门锁封起来进不去。
两家中间隔着一道1米8高的围墙,这孩子没找大人帮忙,自己翻墙就进去了。
采光井原来的玻璃盖子拆了准备改水泥,井口临时盖了层雨布。小鹏不知道底下是空的,一脚踩上去直接掉进去了。
出事后隔了快两个小时才被人发现,送医院抢救也没救回来。
男孩父母觉得:邻居房主、装修公司、物业都有责任,把这几家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一共赔108万多块钱。
家长的理由是:采光井有危险,没有做好防护,也没有放警示牌,才导致孩子掉下去出事。
房主很委屈,他说:“我按照物业要求,大门直接上锁封起来了,不让外人进去,属于私人住宅,不是公共玩耍的地方,你孩子自己翻墙进入,怎么能怪我呢?我房子还没住,就出这事情,我找谁说理去?”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害人家房子变凶宅,住着膈应,出售贬值,怎么赔!!??如果小偷翻墙到他家偷东西摔断腿可以向屋主索赔医药费吗?因为那高的墙没有准备楼梯以便于他下来行窃。
也有网友说,家长固然可恨,最可恨的是支持打这种官司的律师!明知不可为,偏偏为了律师费不顾底线!
还有网友说,孩子可怜啊,生命无价宝,出于人道主义邻里街坊的善意可以给个两万块,当捐善款了!
那么,法院怎么判呢?
法院审理后,做出如下认定:
1、出事情的地方是私人房子,不是公园、小区广场这种公共场所。
2、房主已经把大门上锁封闭停工,已经做了隔离。别人没经过允许私自翻墙闯进来,房主没有义务专门给这种擅自闯入的人做额外防护、到处挂警示牌。
3、男孩11岁,已经有一定分辨能力,应该知道别人家上锁的院子不能随便翻墙进去。
4、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管好、教育好孩子,让孩子独自翻墙闯入别人封闭私宅,这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最后法院驳回家长的索赔诉求,房主、装修公司、物业都不用赔钱,家长作为监护人,自己承担责任。
【结语】
孩子没了确实可怜,但可怜不能当理使。法院判得对,该谁的责任就该谁担,不能因为孩子出事了就让无辜的人背锅。
不然以后谁还敢在自家院子里装修?谁家大门不上锁都得提心吊胆,生怕哪个熊孩子翻进来出事还得赔钱。
法院这次判得硬气!没和稀泥,没搞"谁闹谁有理"那一套,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这种判决才是真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给那些动不动就想“讹人”的家长提了个醒:别把孩子当挡箭牌,自己的锅自己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