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谁来承担责任?河南汝州,70多岁老汉和老伴吃完饭,两口子手牵手出去遛弯。经过人行

谁来承担责任?河南汝州,70多岁老汉和老伴吃完饭,两口子手牵手出去遛弯。经过人行天桥时,飞过来一群马蜂,专挑老汉下手,一下子将其围住了。老伴一边脱下衣服拍打,一边打电话求救。事后老汉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检查,老汉浑身上下200多处伤口,各个器官功能指标都很差,已基本衰竭,治疗困难,只能待在ICU通过呼吸机维持生命。老人的家属找来记者求助,可无论是街道办还是园林部门,都没有给出回复。

ICU病房外,老汉的儿子蹲在墙角,手机贴在耳朵上,一遍遍地拨。街道办打了,园林部门打了,城管也打了。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转来转去最后告诉他“不归我们管”。

这事最扎心的地方,不是马蜂蜇人,是蜇完之后没人认账。

马蜂这东西,不是谁家养的,是天上的、野地里的、树上的。它从哪来,往哪飞,没有主人。可它蜇人的地方,是人行天桥。天桥是谁修的,谁管的,谁维护的,这个账是清清楚楚的。人行天桥属于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的巡查、绿化、卫生、安全隐患排查,都有人负责。那问题就来了,天桥上或者天桥附近有没有马蜂窝,有没有人定期检查,有没有人发现之后处理。

我查了一下,汝州这件事不是孤例。河南、山东、陕西,每年夏秋季节都有马蜂蜇人的新闻。有的发生在公园,有的发生在小区,有的发生在学校。马蜂繁殖快,毒性强,一群马蜂能把人蛰到休克。这种事出了之后,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家属自己扛,相关部门踢皮球。街道办说找园林,园林说找城管,城管说找林业,林业说找消防。转一圈下来,人还在ICU躺着,账单还在涨,没人出来说一句“这事我们负责”。

这里头有个很现实的问题。马蜂窝的处理,通常是消防部门的事。可消防只管摘,不管防。什么时候摘,摘了之后怎么防止再筑巢,这些事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按理说是市政或者园林的活。可很多地方的人力物力有限,巡查根本覆盖不到每一个天桥、每一棵行道树。出了事,谁都觉得自己没责任。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不能只当成“意外”来看。意外是天灾,可天桥上有马蜂窝没人管,这是人祸。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走在人行天桥上,被一群马蜂活活蛰进ICU,这不是他运气不好,这是公共安全管理的漏洞。漏洞不补,今天是他,明天可能是别人。

还有一个层面,是家属维权太难。老人躺在ICU,一天几千上万的费用,家属要照顾病人,还要四处打电话讨说法。街道办说“不归我们管”,园林部门不回话,记者去问也没人接。这种状态下,家属要么认栽,要么打官司。打官司得先确定被告是谁,可连“这事归谁管”都没人说得清,告谁去?

我看过一个类似的案子,也是在河南,有人在公园被马蜂蛰了,家属起诉公园管理方,法院判了管理方承担部分责任,理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个判例说明,法律上是有依据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进入场所的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天桥是公共场所,管理方有义务排查安全隐患。马蜂窝算不算安全隐患?当然算。那没排查到,或者排查到了没处理,就是失职。

可法律归法律,现实归现实。很多家属耗不起那个时间精力,最后不了了之。这次汝州这个事,家属找了记者,记者去问了,还是没人回。这种沉默,比推诿还让人寒心。

写这些不是要煽动情绪,是想说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一个老人走在公共设施上,被本该被清除的隐患伤了,公共部门该有人站出来。站出来不是为了赔多少钱,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这事有人认,有人管,有人负责。一个社会对老人的态度,不在口号里,在这种具体的事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