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当幼师的朋友聊长沙4岁男童这事,她一句话让我愣住:你们都在吵谁对谁错,可那个4岁孩子,从头到尾没人问过他怕不怕。
我在小区带娃这几年也算见多了,说句实在话,四岁孩子跑过道摔一跤都得哄半天,别说被大人拽住脖子勒出红痕、当场哭崩了。这个年纪的娃,连“男女有别”这四个字啥意思都说不清楚,谈何骚扰。
法律都写得明明白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担主观恶意的责任,这不是护短,是常识。可现实里,一个道歉的诉求硬要升级到起诉、录像、书面,孩子爸爸不图赔偿只求清白,这场官司打的其实是一口气。
我更心疼的是那孩子,往后想起这事会不会觉得“跑步”是错事。成年人较真没问题,但别忘了先看一眼孩子的表情,他到底怕不怕,比谁对谁错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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