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一男子把一智力缺陷的15岁女孩带到宾馆,强行褪去其衣物,与其发生关系。孩子家属见孩子很晚都没回来,报警了。一小时后男子把她送回家,孩子跟爷爷讲述了事发经过。之后他们再次报警,最终男子被判有期徒刑4年。孩子爸爸对此判决不服,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一审只判了4年,很多人看了都觉得心里堵得荒!
一个15岁的女孩,智力只相当于四五岁孩子的水平,被人带到宾馆强行发生关系。好在二审已经启动,咱们不妨趁这个节点聊聊量刑这事儿。
2023年“两高”专门出过一个司法解释,里面写得青清楚楚:对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的,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换句话说,法律已经把“欺负智力缺陷孩子”这事单独拎出来,当作从重情节来对待了。那你再看这4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区间里,其实已经接近底线了。
对比一下就更明显。重庆有个案子,孙某某多次奸淫一个精神发育迟滞的15岁女孩,导致对方怀孕,法院认定“情节恶劣”,直接判了十年以上。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林某某强奸一名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女性,加上还有其他罪行,最后判的是无期徒刑。这些案子跟三门峡这个一对比,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当然每个案子细节不同,不能简单类比。但量刑这东西,老百姓看的其实就是一条:罚得够不够重,能不能让人长记性。一个连“不愿意”都表达不清楚的孩子,她的“自愿”有什么讨论余地?
好在这案子还有二审,法律程序还没走完。希望最终结果能对得起“从重”这两个字。保护弱势群体,说到底得让判决书上的数字真正撑得起“保护”的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