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数破2亿,医保选择释放新信号
2026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表决通过。该法明确提出,对没有雇工的个体经营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国家鼓励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实施路径将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政策导向很清晰,但现实规模同样庞大。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测算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换句话说,这一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目前参加的是居民医保,也有人仍处于未参保状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于保荣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并非只能在单一制度中做选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向其开放。最终参加哪一种,更多取决于个人对缴费责任与保障权益的权衡:一边是缴费负担,一边是待遇水平。
在他看来,医疗保障法使用“鼓励”二字,并非强制,而是传递出优先序倡导——灵活就业人员在条件允许时,宜优先考虑参加职工医保。这也意味着,未来灵活就业群体的参保结构,或将成为观察医保制度改革走向的重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