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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还是这么乱!”浙江金华,一名女演员在面试短剧角色成功后,竟收到导演深夜邀请

“圈内还是这么乱!”浙江金华,一名女演员在面试短剧角色成功后,竟收到导演深夜邀请去他房间“聊剧本”的信息。女演员以深夜不方便为由拒绝,可谁知一名女子以导演妹妹的身份,要求女演员必须去,还称房间内都是人,十分安全。女演员不信,再次拒绝,结果不仅被导演拉黑,连面试上的角色也没了。事后,女演员感到十分委屈,没想到“潜规则”又进入了短剧行业。

据悉,女子吴某是一位TVB演员,其兼具演员、编剧双重身份,属于行业内有一定表演经验的从业者。

近些年短剧行业快速崛起,吴某为了赚点生活费,于是转投身到这个赛道发展。之后,吴某凭借一部短剧中的反派角色的精湛演技,有了点小名气。

可即便如此,在短剧行业中,演技并非那么重要,颜值和人气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哪怕吴某有点人气了,但还是要排队等待好剧。

后经朋友介绍,吴某去参与一部短剧剧组的面试。面试现场的沟通十分顺畅,导演和监制都对她的表现较为认可,双方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吴某对于这个新剧的角色充满了期待,然而当晚10点左右,吴某已经洗漱完毕准备休息。导演突然发来消息,邀请她到导演所住的酒店房间内,说是要深入探讨下剧本的细节。

吴某顿时生出警惕,短剧虽然拍摄紧凑,剧本沟通也属于正常工作内容,但深夜去导演房间讨论剧本,这有点不同寻常。

吴某也在演艺圈摸爬打滚多年,知道一些内幕,所以她察觉到这次邀约并不单纯,便委婉拒绝了导演的邀请,表示自己已经休息,工作事宜可以改到白天沟通。

本以为拒绝之后事情就此翻篇,可导演并没有就此作罢。很快有一名女性打来电话,对方自称是导演的妹妹,还反复向吴某保证,酒店房间里还有不少其他工作人员在场,环境很安全,劝说她一定要过去。

虽然有对方的保证,但吴某依旧没有放下防备,坚持自己的底线,明确拒绝深夜赴约。

两次拒绝后,对方彻底怒了,开口对着吴某就是一顿骂,通话结束后直接被拉黑了吴某。

之后,原本谈好的角色,一夜之间直接落空。

辛苦跑完整场试镜,最后落得这样的结局,吴某内心觉得十分无奈委屈。

事后,吴某将这段经历给分享了出来,但也明确表示并不是所有剧组都存在这类问题,现实中也有很多尊重演员、专心做创作的团队。

如果遇到这类专业的团队,哪怕酬劳不算高,也愿意与之合作。

同时,吴某表示她分享这件事,只是为了提醒新入行的女演员,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那法律上如何评价演艺圈的潜规则行为呢?

如果潜规则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治安违法的,那一般就是指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就本次事件来说,虽然导演并没有明说要对吴某怎么样,但大晚上的让一名女子到自己房间,却以示有些不妥。

此外,性骚扰不单单是指对异性动手动脚,还有通过消息、电话,利用手中工作机会,向他人发出带有性暗示性质的不合理邀约,同样可以归类为性骚扰。

如果吴某所说均属实,那就是导演打算利用那个自己的身份和优势地位,变相地要对吴某实施性骚扰。

当然潜规则行为不局限于性骚扰,还可能衍生出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

因此,吴某敢于放弃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出镜机会,也要面对抗演艺圈的潜规则行为,是需要不小勇气的。

很多刚入行的新人,非常珍惜每一次演戏机会,害怕得罪掌握选角权力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自愿献出身体,这反而会助长此类不正之风。

当然我们也需要客观看待,不能因为个别导演的行为,就全盘否定整个短剧行业。毕竟按照吴某所说,大部分剧组还是遵守行业规则,靠实力选拔演员,认认真真做内容创作。

最后,这件事也给所有入行演艺圈的新人提了个醒,在面对利益裹挟时,最好是守住自己的底线,毕竟一旦突破了底线,那把柄就在别人手中了,以后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到头来说不定受害者反而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待?如果您身处当事人的处境,会如何处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