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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花150元升了舱,发现没有餐食。空姐递来一瓶水,他抢过来砸在地上:“我不喝这个

他花150元升了舱,发现没有餐食。空姐递来一瓶水,他抢过来砸在地上:“我不喝这个水!给我合理的解释!” 事情发生在一趟海航国内航班上。一名男乘客登机后,花150元办理了机上升舱,从经济舱换到了公务舱的座位。 然后他问空姐:为什么没有餐食?为什么没有水?

争执表面看是餐食和饮用水,真正让双方说不到一起的,是男乘客对升舱的理解。男乘客认为,既然已经坐进公务舱,餐食和服务也应按公务舱提供。

海南航空2026年机上升舱规则却写得很明确,这类产品是在旅客已经登机后,根据公务舱剩余座位临时办理,价格由当日航班乘务组确定,并不是重新购买一张完整公务舱机票。

规则里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旅客升舱成功后,免费行李额度、里程累积和地面服务仍按原购票舱位计算,机上餐食同样按照原舱位准备,也不承诺提供公务舱旅客用品。150元对应的是当次航班剩余公务舱座位,不能据此推定餐食、行李和地面权益全部改变。

这也解释了乘务员为什么无法直接补上一份公务舱餐食。机上升舱通常发生在登机后甚至临近起飞时,航班餐食早已按照计划人数完成配备。

海南航空的预约升舱和登机口升舱规则也提醒旅客,餐食只能根据当天实际配给情况处理,不能保证得到公务舱餐食。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公开的类似产品规则,也存在座位升级而部分配套权益仍按原舱位执行的安排。

男乘客没有接受这个解释。乘务员拿来一瓶矿泉水,希望缓和现场情绪,男乘客接过后将水瓶摔到地上,并继续要求给出解释。到了这里,事情已经不只是乘客和航空公司对产品理解不同的问题。

飞机客舱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内部空间,乘客可以询问、投诉,也可以落地后通过客服渠道核实收费和服务,但现场行为一旦影响客舱秩序,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现行法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扰乱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相应罚款。

至于这次摔水瓶和高声争执是否达到处罚标准,不能只凭现场片段下结论,还要看持续时间、是否拒绝机组劝阻、有没有影响航班运行和其他旅客等情况。

民航系统过去处理类似事件时,会结合具体后果判断。2015年8月4日,深圳机场HU7706航班一名旅客拒不登机并阻碍舱门关闭近半小时,最终被行政拘留7日。

8月5日,郑州至榆林BK2722航班一名乘客在飞机落地后擅自打开应急舱门,被行政拘留10日。同一天,西安至包头8L9983航班一名乘客在机上吸烟,也被行政拘留10日。

2023年7月4日,中国民航局召开依法整治机闹行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随后又在10月26日召开推进会。相关部署除了要求依法处置扰乱秩序行为,也要求航空公司提升服务保障、加强机组培训和空地协作。

放到这次150元升舱争议中,规则已经给出边界,乘客有权问清楚150元买到了什么,航空公司也应把限制条件说明白,但表达不满不能脱离客舱秩序。

截至目前,公开信息没有可靠披露这名男乘客的姓名、具体航班号,也没有权威通报说明男乘客最终是否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因此,能确定的是现场争执和海航现行升舱规则,不能把会被拘留写成既定结果。150元究竟值不值,可以争论;座位之外有没有餐食,要看产品规则;可一旦把争执升级成扰乱客舱秩序,问题就不再只是服务纠纷。

信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