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父亲没有驾驶证,却开车撞死了人,他让儿子去顶替,而儿子又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发小,虽然保险公司赔偿了110万,另外,他们也赔偿了受害者16万,谁知五年后,发小因为诈骗罪被判十一年三个月,听说检举揭发可以立功减刑,因此就把这个事情给说了出来,这一家都进行过串供,因此,一家三口都被判刑了,并且还多加了一条诈骗保险罪
这个事情发生在2020年的8月份。
男子李某是水果店的老板,他去进货,回来就把货车放在了门市旁,可是没有拉好手刹,车子不知不觉的溜车了。
李某并不知道后面有环卫工人,天不凑巧,车子直直的就挤压到了环卫工人,导致对方当场身亡。
李某看到后立即回屋,把儿子小李和老婆都叫醒了,说快起来,快起来,出大事了!
他急急忙忙把刚才发生的一幕告诉了儿子和老婆。
最后一家三口商量,干脆让20岁的儿子小李去顶替吧。
李某前段时间才喝酒,喝了酒又去开车,最后驾驶证被扣留了。
要是儿子不去顶罪,查到是李某,这就是无证驾驶。
要是这样,保险公司一分不赔,面对环卫工人身亡的高额赔偿,他们多年经营的水果店可能都要赔的个精光。
儿子小李虽然不同意,但看着父母焦急的眼神,以及一听要赔那么多钱,也只能同意了。
最后,大家把口供梳理了一遍,话术全部对好,就报警了。
民警赶来后,听到小李的供述,加上现场勘验的结果、车辆界定的结果完全吻合,因此毫不犹豫的认定,是儿子小李肇事。
而真正的肇事者李某安然无恙。
李某这个举动他也不愿意,那可是自己亲生儿子呀,但是他又迫不得已。
如果是自己被锁定成了肇事者,不但要全额赔偿,还要坐牢。给一家人带来的损失,比儿子去顶替要大得多。
儿子小李虽然判了缓刑,但他心中还是有些憋屈和郁闷。
虽然是父亲犯的事,但是自己却无辜背上这个罪名,总觉得心中不快。
所以他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发小,相当于把自己不能疏解的情绪倾诉出去,好让自己心中痛快一些,所谓的一吐为快。
谁知道他忘记了父母的交代,这件事绝对不能告诉其他人。
不过,事情平稳过去了,保险公司赔偿了受害人110万,李某一家人也赔偿了受害人16万,小李缓刑结案,看似皆大欢喜。
可是时隔五年,这个事情突然被重启调查,直接查实李某才是真正肇事者,儿子小李是顶包的。
最开始他们一家人还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突然反转。
最后才得知,是儿子的发小,因为诈骗罪被判十一年三个月。
入狱后接受教育改造,听说主动检举揭发可以立功减刑,他瞬间就想到了当年小李告诉他的这件顶包案。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把真相告诉了检察官,想要争取立功减刑。
最后事情水落石出,来不得半分狡辩。警方将当年的所有资料全部调阅出来,再次重新核实。
李某一家人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如实交代了案情的经过。
整件事牵扯三人,李某、儿子小李、李某妻子,一家三口全部参与串供隐瞒案情。
除此之外,一家人隐瞒真相骗取保险理赔,还多出一条保险诈骗罪。
最终法院重新审理改判:父亲李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妨害作证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儿子小李:犯包庇罪、保险诈骗罪,情节较轻,判处缓刑并处罚金。母亲:参与串供包庇,情节轻微,依法追责处理。
至此,这起隐瞒五年的顶包骗保案件,终于彻底告一段落。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子,会指责这个20岁的年轻人,觉得是他嘴不严、泄露秘密,才让全家出事。
但我们回过头理性想一想,真正的源头,从来不是孩子的软弱,而是父亲的侥幸。
这个年轻人刚刚成年,所谓的“讲义气、顾亲情”,是他对家庭最朴素的认知。
他明明知道顶包违法,却没有勇气纠正父亲的错误,选择顺从家人、掩盖真相,这是他的糊涂,也是他的过错。
但我们不能本末倒置。把一家人拖入法网的始作俑者,从来都是犯错后不敢担当、刻意逃避责任的父亲。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父亲无证驾驶、车辆溜车致人死亡,这是本案所有罪责的根源。儿子与母亲出于亲情包庇隐瞒,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全家刻意隐瞒无证驾驶的真实事故原因,骗取巨额保险理赔,属于共同犯罪。
人性往往就是这样。真正的勇敢,从来不是替亲人遮掩过错、抱团侥幸,而是哪怕面对至亲,也懂得敬畏法律、坚守底线。
父亲的一念逃避,让一场意外事故,升级成多重犯罪;孩子的一念愚孝,让一时心软的纵容,最终满盘皆输。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看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