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26岁男子和18岁女子发 生 关 系,男子尝到甜头,想把女子据为己有,他翻看女子 v 信,发现女子加了前男友,男子急了,直接用女子手机给前男友发消息,要他不要再 骚 扰,不料,前男友发来一段14秒女子私 密 语言,女子被揭穿了,顿时羞愧难当,从阳台跳下死亡,女子父母将男子告到法院,索赔72万,男子傻眼了!
李某和18岁的张某认识于2025年10月。两人认识后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11月份,干脆住到了一起。
年轻情侣刚开始在一起时,自然有过甜蜜。可相处时间一长,两人的脾气和性格慢慢暴露出来,感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稳定。因为一些琐事,两人没少争吵。
张某年纪不大,情绪也比较敏感。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也让警方调查时发现,她过去在感情矛盾中曾出现过割腕等自残行为。
可当时的李某,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2025年12月8日晚上6点多,李某通过张某的微信,发现她最近添加了一个男性好友。
看到这一幕,李某心里顿时不是滋味。
“这男的是谁?”
张某没有给出让他满意的解释。
到了第二天凌晨,两个人出去吃宵夜。李某越想越不舒服,又拿起张某的手机查看,最终发现那个男人竟然是张某的前男友。
这一下,李某彻底火了。
冲动之下,他拿着张某的手机,直接用张某的微信给对方发消息,让前男友不要再骚扰张某。
本来李某只是想给对方一个警告。
没想到,对方的回复却让事情彻底失控。
前男友发来了一段大约14秒的张某私密语音。
这段语音涉及张某的个人隐私,张某看到之后,情绪一下子崩溃。
她没想到,自己过去的隐私竟然这样暴露在现男友面前。
紧接着,两个人爆发了激烈争吵。
原本的吃宵夜,最后变成了分手争执。
谁也没想到,这场争吵并没有随着两个人分开而结束。
回到住处后,张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
她甚至开始出现明显的轻生倾向。
她先后两次在网上购买头孢药物,但订单都被李某取消。
到了凌晨3点左右,张某回到住处收拾东西。
外卖送到后,她又购买了一次相关药物,李某看到后直接把东西抢了下来,放到了桌上。
张某第一次跑到阳台附近试图跳下去,李某赶紧上前把她拉了回来。
过了一会儿,张某又再次试图跳楼,李某再次将她拉住。
接连两次阻拦之后,李某显然已经知道张某的情绪非常危险。
可他没有想到,真正致命的第三次,会来得这么快。
第三次,张某再次翻过阳台栏杆。
李某冲过去试图阻拦,并大声喊着“宝宝,我爱你”。
他伸手想把张某拉回来。
但这一次,他没能抓住。
张某从阳台坠落。
李某赶紧拨打120,同时下楼寻找。
救护人员赶到后立即展开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张某的生命。
张某父母认为,女儿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与李某脱不了关系。
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是李某擅自查看女儿手机,如果不是他用女儿的微信联系前男友,如果不是那段私密语音被发回来,女儿也不会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
更重要的是,女儿已经连续表现出明显的轻生倾向,李某作为同居男友,明明知道她情绪不稳定,却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她。
于是,张某父母将李某告上法院,提出72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张某已经年满18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最终选择跳楼这种极端方式结束生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某完全没有责任。
法院特别指出,李某与张某属于恋爱同居关系,两人共同生活在同一住宅内。当张某已经明显表现出轻生倾向时,李某作为与她共同生活的亲密关系人,对她负有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
而李某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问题。
第一,他没有经过张某同意擅自查看她的聊天信息,又直接使用张某的微信联系前男友。
从法院认定来看,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前男友回复那段私密语音,成为当晚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第二,在张某已经两次试图跳楼之后,李某虽然进行了阻拦,但在第三次危险发生前,没有采取更加充分的保护措施。
尤其是张某第三次被拉回后,李某没有始终守在她身边,而是回到大厅继续饮酒,同时阳台推拉门也没有被锁闭。
这意味着,一个已经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人,依然能够再次接触到阳台。
因此,法院认为李某虽然有过错,但并不是造成死亡后果的主要责任人。
最终,法院酌定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