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花下死!”河北邢台,40岁男子见单位女同事人长的漂亮身材又好,一心想要得到女同事。一日,下班后,终于逮住时机,和女同事云雨一番,谁知,男子情绪上头,突然身体不适。被送去医院后,经抢救,命算捡回来了,但成了植物人。祸不单行,前脚男子刚出事,后脚公司就落井下石,将男子开除了。家属怒了,认为公司的做法太不地道了,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8.3万。法庭上,公司直接搬出规章制度,家属傻眼了!
张某已经结婚十几年,妻子一直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两口子虽然谈不上多恩爱,但日子也算过得安稳。
张某在一家企业上班,平时工作比较忙,下班以后偶尔和同事一起吃饭、喝酒。
可时间一长,他和一名女同事走得越来越近。
起初,两个人只是工作上的交流,后来开始私下聊天,再后来,关系慢慢变了味。
张某明知道自己已经结婚,也知道这件事一旦被妻子发现,家里肯定不得安宁,可人一旦被情绪冲昏头脑,往往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事发那天,张某下班后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和女同事去了一个地方。
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做到一半,张某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
他先是脸色发白,随后捂着胸口,整个人开始冒冷汗。
女同事吓坏了,赶紧问:“你怎么了?”
张某想说话,可嘴唇已经开始发抖。
没过多久,他整个人瘫软下来。
女同事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救护车赶到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
妻子接到电话的时候,还以为丈夫只是普通身体不舒服,直到赶到医院,才发现情况远比她想象得严重。
医生经过抢救,最终把张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命虽然保住了,可新的噩耗接踵而来。
由于这次突发疾病造成严重后果,张某陷入长期昏迷状态,生活完全无法自理。
妻子站在病床旁,看着曾经还能跟自己说话、跟孩子吃饭的丈夫,如今只能躺在那里,心里五味杂陈。
可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丈夫出事没多久,公司方面又送来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妻子拿着那张纸,当场就愣住了。
她找到公司负责人质问:“我丈夫都已经这样了,你们现在把他开除是什么意思?”
公司负责人却显得很平静。
对方告诉她,公司不是因为张某生病才解除劳动关系,而是因为张某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妻子一听就火了。
“他现在人都躺在医院里了,你们还要落井下石?”
公司却表示,事情没有妻子想得那么简单。
公司内部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得与其他员工发生违反公司纪律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一旦达到严重违纪程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张某的行为,恰恰触犯了公司的相关规定。
妻子听完以后,根本接受不了。
她认为丈夫做错事是一回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是另一回事。
更何况,丈夫如今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家里上有老人,下有孩子,医院里还需要长期花钱。
丈夫一旦失去工作,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全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她越想越觉得憋屈。
后来,妻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进一步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38.3万元。
庭审当天,妻子坐在原告席上,情绪十分激动。
她说:“我不是说我丈夫没有错,他做错了事情,我们家自己承担后果。但公司不能因为他出了事,就把他一脚踢开吧?”
可公司代理律师听完,并没有退让。
律师直接拿出了一份厚厚的材料。
“第一,这是公司的员工手册。”
“第二,这是员工签收确认记录。”
“第三,这是公司关于相关行为的纪律规定。”
“第四,这是公司此前对员工进行纪律培训的记录。”
律师表示,公司并不是临时为了开除张某才制定这条规定,而是早就存在。
更关键的是,张某本人入职时已经签字确认,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律师最后说了一句话,让张某妻子当场傻眼。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不是张某后来发生疾病,而是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