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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些被人吃绝户!浙江嘉兴,一名女子今年 38 岁,至今未婚未生养,母亲早已病故,

险些被人吃绝户!浙江嘉兴,一名女子今年 38 岁,至今未婚未生养,母亲早已病故,父亲又因车祸撒手人寰。她尚且沉浸在丧亲之痛里,没成想,多年断了走动的爷爷奶奶连同大伯一家子竟登了门,他们不是心疼她孤苦无依来安慰她,而是冲着她父亲的遗产来的。他们甚至毫不掩饰,想要她们家在市区刚买的大平层,给大伯家的堂哥,女子又震惊又心寒,决定打官司硬刚到底。

这件事是嘉兴本地《南湖晚报》报道的,当事人姓袁。袁女士的父母都是农村出来的,一直做小生意,家里条件不错。她父亲上面还有个哥哥,也就是大伯,大伯夫妻俩好吃懒做,在村里都算穷的。就因为这个,爷爷奶奶从小就偏心大伯一家,觉得小儿子过得好就该帮衬大儿子,两家关系一直不怎么样。

可袁女士的父亲是个重感情的人,看在亲兄弟的份上,能帮就帮。他把大伯介绍到朋友的公司上班,又给不争气的堂哥找工作,甚至堂哥在外面欠了赌债,也是他出面还的。

就这样帮着,对方还不满足,大伯母到处在外面说袁女士家的坏话。爷爷奶奶也永远站在大伯那边,每次大伯一开口,他们就来找小儿子要钱,借钱造房子、出钱帮孙子娶老婆,多少都要抠一点走。

后来袁女士上高中,一家人搬到了市区,跟老家那边的联系就更少了。再后来袁女士的母亲生病去世,办丧事的时候,大伯一家一个人都没来,爷爷奶奶来转了一圈就走了。从那以后,袁女士和父亲就跟大伯一家彻底断了来往,跟爷爷奶奶也几乎不联系了。

袁女士本来以为,两家人可能就这么老死不相往来了。谁能想到,父亲车祸走了才没几天,这帮人就找上门来了。进门假模假样悲伤了几分钟,话锋一转就开始说正事了。

他们说袁女士的父亲这些年挣了不少钱,却从来没给过老人一分钱,全靠大伯一家在赡养。然后爷爷直接开口了,说儿子的存款和小工厂他都不要,就想要市区那套刚买的大平层。

堂哥在旁边帮腔,说他问过律师了,这种情况爷爷奶奶跟袁女士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至少能分一半。袁女士当时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更难听的还在后面。爷爷说,这个家的祸根就是袁女士的母亲,说他儿子本来老实,就是被媳妇怂恿着才去做生意,才开始不听父母的话。

最让他耿耿于怀的是,袁女士的母亲只生了一个女儿,不肯生二胎。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堂哥是家里唯一传香火的男丁,大家都该帮他,要一套房已经是很客气了。奶奶更是直接说,你都38岁了,肯定要做一辈子老姑娘,这些家产最后还不是给你哥的。

他们坐了半天,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遗产爷爷奶奶有份,他们只要那套大平层,拿去给大孙子,不给就打官司。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他们真的有资格来分这套房子吗?还真有,但绝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张口就要半套。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袁女士作为女儿,爷爷奶奶作为父亲的父母,确实都在第一顺序里,原则上份额均等。

但这里有个关键的前提,那套大平层是袁女士父母婚内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先分出一半来,那是袁女士母亲的份额。母亲去世的时候,她那一半已经由父亲和袁女士继承了,这部分跟爷爷奶奶一点关系都没有。

剩下属于父亲的那部分,才是真正要拿来分的遗产,由袁女士和爷爷奶奶三个人平分。这么一层层算下来,爷爷奶奶能拿到的份额,离"一半"差得远呢。至于大伯和堂哥,他们根本不在法定继承的顺序里,堂哥张口就要房子,纯粹是打着爷爷奶奶的旗号给自己捞好处。

袁女士自己也咨询过律师,知道对方的要求里有一部分是合法的。她其实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不错,父母这些年也给她存了些钱,够她生活。她自己也说,如果两家人关系正常,她甚至愿意主动跟爷爷奶奶平分遗产,多给一些也无所谓。

可就是因为这么多年看够了他们没完没了索取的样子,看够了他们怎么一次次从她父母这里拿走好处,如今父亲刚走就上门抢房子,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她决定打官司。她说输赢并不在意,就是想让他们在法庭上把那些话再说一遍,看看自己到底有多难看。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不是钱和房子,而是亲人在利益面前能做到这么绝情。袁女士的父亲帮了哥哥一辈子,换来的是自己走了之后,哥哥一家带着父母来抢女儿的房子。

重男轻女的观念到今天还在作祟,就因为袁女士是个未婚的女儿,在他们眼里,家产就该给侄子。

法律能算清房子该分多少,可算不清这些年的人情冷暖。袁女士选择用法律了断,也许是最清醒的做法——跟这样的亲戚,没什么好讲情面的,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断干净了,才能好好过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