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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个做劳动法咨询的老朋友聊胖东来这个新招工准则,她一句话让我愣住: 你们都在

跟一个做劳动法咨询的老朋友聊胖东来这个新招工准则,她一句话让我愣住:

你们都在吵“四年不续签合不合法”,可真正该问的是——一个对员工好出名的企业,为啥要搞一套让人干满四年就得走的制度?

她说你看于东来咋说的。9月13号发在自己抖音上,说以后胖东来再招人都是“学员性质”,合同四年、不续签,“走向社会”,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还说没达到目标的没有合格证书,合格名单会在官网公布。

朋友说,你再看胖东来现在的底子。2025年全年员工平均到手工资8974块,2026年1到3月已经涨到9598块。一年40天带薪假,有委屈奖,有利润分红。流失率呢?2025年全年1.05%,2026年1到8月只有0.68%。一个流失率不到百分之一的企业,为啥要主动设计一个“到期就走”的机制?

律师朋友给我算了一笔账。四年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不续签,不违法。但员工干满四年,公司得付四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且“学员”在法律上就是正式劳动关系,社保公积金一样不能少,不能说叫“学员”就减义务。

她说,但最拧巴的在这儿。劳动合同法有一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续签时员工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胖东来只签一次、四年到期直接终止,压根不走到“第二次”那一步。合法吗?合法。巧妙吗?太巧妙了。

朋友说,你再看网上吵成啥样。支持的说“从胖东来毕业回归社会是造福人民”,优质岗位四年轮换能让更多人进来。反对的说“仔细一想后背发凉,四年到期就卷铺盖走人,后面谁能接收你”。零售基层岗位本来就没啥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四年干完年龄上去了,再找工作,手里那点补偿金能撑多久?

朋友最后说了句让我半天没接上话的:于东来想做学校,这没问题。但学校和学生之间,不该是雇佣关系。一个员工从入职第一天就知道“这里不是我长久待的地方”,你让他咋把心放在这份工作上?而如果别的企业只学会了“四年不续签”,学不会胖东来的工资和福利,那这套模式会变成啥?

你们觉得,这是真在培养人才,还是换了个说法的四年一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