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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先告状!”北京,一男子做古董收藏,他花3900万,拍下一“乾隆御制霁红釉描

“恶人先告状!”北京,一男子做古董收藏,他花3900万,拍下一“乾隆御制霁红釉描金瓶”。落锤后竟发现是假货,成本价才11万。金瓶是用“晚清民国碎瓷片”拼接修复做成的。而2名拍卖行经理,和货主等人合起伙来把男子坑了。就连拍卖场举牌的都是托,扬言此瓶4000万内都是捡漏。这群人下了一盘大棋,把金瓶炒到3900万元,加上佣金合计4485万。男子火冒三丈,拒绝付款。货主竟提起仲裁还报了警,结果查出一个大瓜。

李先生做古董收藏,他常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从来没栽过跟头。

在一场拍卖会上,他看中了一件标注为“乾隆御制的霁红釉描”的金瓶,立马就被吸引了,他决定一定要收入囊中。

他一路跟着竞价,最后落槌价停在3900万,算上拍卖行的佣金,总金额要到4485万。

他本来还觉得这个价位,捡了大漏,因为拍卖行也放出话来,4000万内都是捡漏。

毕竟,这件拍品很热,看上的人不少,当时现场不少人举牌抢,跃跃欲试,争先恐后。

还好,最终李先生拍到手,他心里的成就感无法言表。

可等他办完手续,把东西拿到手,找业内的行家仔细一看,直接傻了眼。

这件所谓的乾隆御制瓷瓶,根本不是完整的古瓷,是用晚清民国时期的碎瓷片拼接粘补出来的。

整个造假的全部成本,加起来才11万,连成交价的零头都不到。

李先生真是看走眼了,自己被设局了,还好没付款,他当场就拒绝付款交割,打算找拍卖行讨说法。

万万没想到,对方先一步动了手,货主直接恶人先告状。

他拿着拍卖合同提起仲裁,反过来要求他必须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完成这笔交易。

货主甚至还报了警,想给买家施压。

李先生被逼得没办法,那就鱼死网破吧,他也不嫌丢人了,反过来拿着鉴定证据报警。

这盘精心布局的大棋,直接兜不住露了馅。

警方顺着线索一查才发现,从头到尾都是局:拍卖行的2名部门经理,早就和货主一伙串通好了。

他们从造假、包装拍品,到安排现场托反复举牌哄抬价格,全是提前设计好的剧本,专门盯着有实力的资深藏家下套。

后续查实,这2个人不止参与这一起骗局,前后多起艺术品诈骗里他们都有份,累计分赃将近1000万元。

2025年,二审判决下来,2名主犯分别被判14年6个月和12年有期徒刑。

之前针对买家提起的仲裁,也因为基础合同本身就属于诈骗性质、存在重大违法缺陷,直接终止了全部程序。

本该做中立第3方的拍卖行内部人,直接下场当起了骗子。

藏家本来就对古董鉴定,没百分百把握,本来还想着有正规拍卖行背书,能避开假货坑。

结果,人家直接和货主串通起来做局,连现场举牌的都是托,李先生根本防不住。

更可笑的是,买家发现假货拒付,骗子还敢反过来告买家违约,想靠仲裁程序把赃款洗白,要不是买家硬气报警,最后真可能吃个天大的哑巴亏。

这种行业内鬼不重罚,整个艺术品拍卖的信任就崩塌了。

《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拍卖行经理伙同他人,用拼接残瓷冒充官窑文物,安排托哄抬价格意图骗取数千万货款,已经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

法院据此对2人判处重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李先生以为,只要是正规拍卖行上拍的东西,就不会有假,却忽略了拍卖行内部人员,完全可能利用职务便利,和货主联手把拍卖场变成诈骗现场。

藏家在参拍前,就要求拍卖行出具拍品保真的书面承诺、明确假一赔十的条款,才能避开这类天价骗局。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中国蓝新闻

评论列表

雨一直下
雨一直下 1
2026-09-14 17:47
是哪家拍卖行?说说名字,让国宝帮去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