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负责?”河南汝州,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饭后手牵手散步,经过人行天桥时,一群马蜂突然扑来,竟死死围攻老汉!
老伴拼命拍打、打电话求救,可老人送医后被查出全身多达200余处蜇伤,多个器官已接近衰竭,只能躺在ICU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更让家属寒心的是,记者介入求助后,街道办和园林部门却迟迟没有给出明确回应!
出事的地方,在汝州城区的洗耳河景观天桥。住在河两岸的居民,每天从这座桥上走过,走了多少年。9月11日上午9点多,74岁的老两口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路过天桥时,一群虎头蜂突然从桥底下飞出来,直冲着老爷子扑过去。
老太太一边拼命用手拍打,一边掏出手机给住在附近的儿子打电话求救。哥哥嫂子赶到现场把人背下来,120急救车随后把老人拉走。
一个74岁的老人,眼睛不太好使,走路本来就慢,面对一群虎头蜂,他连跑的能力都没有。
而虎头蜂那可是胡蜂里最凶的一种,国际上直接管它叫“杀人蜂”,毒针将近1厘米长,蜇完一根还能再来一根,每一根都往你身体里灌毒液。
它的毒液血溶性极强,能直接引发急性溶血、横纹肌溶解,一路把肝、肾、心脏全给打穿。
当地医院一看,治不了,赶紧转郑州。
郑大一附院的急诊医生见到老人的伤情,当场说了一句话:没见过蜇伤这么厉害的。从头到脸到胳膊到腿到双脚,密密麻麻全是伤口,整整200多处。各个器官功能指标都很差,基本衰竭。
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老人的身体已经快扛不住了。
家人没办法,只能把已经昏迷的父亲又送回汝州,在ICU里靠呼吸机吊着命。老太太同样伤得不轻,也在ICU,到12号还没脱离危险。
一个家,两老口同时躺进重症监护室,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
家属说,事发时老人全程正常走路,没碰树枝,没招惹蜂群。也就是说,这是一次纯粹的、突如其来的公共空间安全隐患伤人事件。
出了这么大的事,谁该负责?记者打给街道办,工作人员说“已知晓,将汇报”;打给城管和园林部门,直接没人接电话。
直到9月13日,街道办才发了一份情况说明,说这个景观桥的管护单位“涉及水利局和住建局”。两个部门到现在还在扯皮,管护边界没划清楚,家属连该告谁都不知道。
更讽刺的是什么?事情发生之前,这座桥上没有任何警示牌,没有巡查记录,没有任何人排查过桥底下藏着这么大一个蜂窝。
事情发生之后呢?桥封了,警示牌挂上了,蜂窝也被消防摘了。
出事之前啥都没有,出事之后该有的全有了。这不就是典型的“亡羊补牢”吗?关键是,那两只羊的命,已经快搭进去了。
有律师直接点出了关键问题。这事要看管护方到底“知不知道”桥底下有马蜂窝。判断标准就是有没有投诉记录、报警记录、巡查记录。
如果市民反映过,或者按照日常巡查职责他们本该发现,那就是失职,就得按比例赔。
那问题来了,虎头蜂的蜂窝不是一夜之间长出来的。一个能同时攻击4个人、蜇出200多处伤口的蜂巢,它的生长周期至少需要几十天甚至更长。
这么长的时间,管护方在干什么?日常巡查在做没有?桥底这种隐蔽位置有没有纳入排查范围?
说白了,你管着这座桥,收了纳税人的钱,出了人命,总得给个说法吧。
再看看同类案件的判决。2025年贵州湄潭,有人摘了马蜂窝后只做了简单消杀,没设警示,结果4天后一个村民被蜇伤,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摘蜂窝的人承担70%责任,连带赔偿81万余元。
2023年湖南安化,一个老人路过学校外面被马蜂蜇伤后死亡,学校虽然报过警、处理过蜂巢,但因为没把残蜂清理干净、没设警示牌,法院判学校担20%责任。
这些案子的核心逻辑就一条:你管着这块地方,你有排查隐患的义务,你没排查到,没警示,没处理,出了事你就得赔。
城市公共空间,特别是有大量老人、小孩每天通行的地方,安全排查是底线中的底线。虎头蜂这种东西不是小猫小狗,被蜇一下可能人就没了。
今天出事的是这对老夫妻,明天可能是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后天可能是放学回家的孩子。管护方两个部门互相推来推去,推掉的是责任,推不掉的是人命。
那个74岁的老爷子现在还躺在ICU里,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器官一个个在衰竭。他的老伴也在隔壁病房。
本该是安安静静手牵手散步的晚年,被一群从桥底下飞出来的虎头蜂撕碎了。而管着这座桥的人,到现在连谁该负责都没说明白。
这座桥两侧现在已经挂上了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行。牌子来得很快,快得让人心寒。因为如果这牌子在9月11日之前挂上去,今天的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
谁来为此负责?这个问题,家属需要一个答案,所有人都需要一个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