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与古柯的纠纷,说到底,就是签了补偿协议事后又反悔。
古柯想维权,刘晓庆也是。
只不过,两个人想要的“权益”刚好是互为一对矛盾体。
古柯要的维权,其实就是要刘晓庆“出钱”。
刘晓庆的维权,其实就是“止付”。
据古柯讲,刘晓庆签了协议,履约了一小部分之后,心生悔意,拒绝继续按约履行,反悔的真正原因只有刘晓庆知道。
有一位与古柯和刘晓庆相熟的企业家朋友,本想热心调解两人私了,刘晓庆向企业家评价过古柯,称对方人品不好,道德不行。企业家将评价传给古柯后,不再掺合两人的纠纷。
终止协议被搁置,双方关系跌入冰点。
私了,讲的是情理,法律,讲的是法理。
古柯眼看私了无望,遂带着协议书北上朝阳区法院,寻求法律的支持。
刘晓庆公开发声,似乎也给出了“止付”的理由,“好吃懒做,拿走我的相机至今不归还。”
有时候,法理和情理交织,如何权衡也是个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