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于总说以后招人,员工只能干4年必须离职,不管你是年薪百万还是月薪一万,能力有多强,必须走人。开始不理解,后面看懂于总是要做超市届的黄埔军校,胖东来大学,学四年本科毕业,把更美好的愿景传递出去,发动更多的人去实验胖东来理念,问题也来了,这个违反劳动法吗?
网友纷纷表示:
没有多大意义!现在绝大多数零售商要想胖改,易如反掌,关键是愿不愿意分利!愿意分利,一切好说!
社会需要的是让员工要居乐业的企业单位,不是不断制造员工就业焦虑的企业,与国家宗旨背道而行。
胖东来这个规定挺意外,干满四年就得走,再好的待遇也留不住长期稳定的员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