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冤吗?云南,一00后女孩创业搞矿泉水,起名叫“国赤山泉”,结果却遭到农夫山泉侵权起诉索赔15万元,女孩觉得自己很委屈,网友听名字觉得女孩很冤,但看到包装后又认为起诉的没问题
女孩表示,她起名的创意来源于老家房屋门口的小山,目前还没有正式上市和量产,只做了样品做调研,目前一审已经开庭,但还未宣判
有网友表示:单就名字来看问题不大,但如果包装也类似,那就说不清楚了
说起来,不在于农夫山泉该不该告,而在于一个还没赚钱、甚至还没开始卖的初创品牌,为什么会在包装设计这一步,精准地走到一个成熟品牌的视觉体系里
做一瓶水,可选的瓶型、颜色、标签布局其实非常多。透明、蓝色、绿色、极简白、山水插画、纯文字、几何图形,排列组合的空间足够大
但实际操作中,很多初创者会不自觉地往“像大牌”的方向靠。原因不复杂:水这个品类太同质化了,消费者买水时的决策时间极短,货架上一排瓶子扫过去,能被记住的视觉符号就那么几个。新品牌想降低认知门槛,最省力的办法就是“参考”已经跑通的那套视觉语言。这不是恶意,甚至可能不是有意识的,就是一种设计上的路径依赖
但问题在于,法律判断侵权不看你的主观动机。商标法保护的核心是“混淆可能性”,普通消费者在货架前快速扫一眼,会不会误以为这两个牌子有关系。包装越像,混淆的概率越高,跟产品有没有上市、卖没卖出去,关系不大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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