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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两空!“生儿子就买房送金条!”广东48岁男子骗20多岁女子同居3年,先后3次

人财两空!“生儿子就买房送金条!”广东48岁男子骗20多岁女子同居3年,先后3次怀孕,前两次预判是女孩做了人流,结果第三次生下女儿后男子直接玩失联,更魔幻的是,原配反手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0万。

陈女士二十多岁,遇到这名男子时,对方自称30多岁、离异,还出示了离婚证。她不知道的是,男方不仅第二段婚姻还在存续,真实年龄更是已经48岁。

3年同居,陈女士先后3次怀孕。男方用“生男孩就买房”当诱饵,让她尝试各种偏方。前两次怀疑是女孩,反复劝她流产,医生曾警告:多次打胎可能导致不孕。第三次,陈女士坚持生下孩子,发现是女儿后,男方哄她去东莞月子中心,随后彻底失联。承诺的买房是假的,连当初的房屋协议也是伪造的。

事情到这儿,很多人都骂陈女士“活该”“图钱”。但我必须说,这不是道德八卦,这是一场极其恶劣的骗局。

首先,男方的行为从头到尾都是欺诈。伪造离婚证、隐瞒婚姻、虚构买房承诺,这不只是感情渣,更是违法。

其次,原配起诉追回30万,从《民法典》角度看是有法律依据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擅自大额赠与他人,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原配。但这30万,陈女士不该独自咽下。

她有两条法律途径反击:一是另案起诉男方,主张人身和精神损害赔偿;二是替非婚生女索要抚养费。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男方重男轻女、想要儿子,但法律不认这套,生了女儿照样得养。

至于“生男孩就买房”的口头承诺,不仅无效,更是一种践踏公序良俗的生育交易。女方不是生育工具,法律绝不保护这种约定。

最后提醒所有人:婚恋交往,对方出示的离婚证可以造假,口头承诺可以翻脸。务必核实真实婚姻状态。如果遭遇类似骗局,不要正面冲突,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立刻咨询专业律师。

陈女士是受害者,但她手里也握着法律的武器。这30万你觉得该不该让女方还?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