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告丈夫重婚的二审提交了一份关键证据,简直就是用对方自己留下的把柄反击。
一审的时候就是卡在取证难题上,想要认定重婚最难的,就是证明对方是以夫妻名义相处,很多人就算长期在一起,对外只说是室友亲戚,原配很难拿出有力证据。男方和第三者自作聪明,私自办了一张假结婚证,本想着方便办事。
很多人以为假证没有法律效力,根本算不上重婚的证据,但律师直接把这份假证提交法庭。逻辑很巧妙,证件本身无效,可主动去伪造结婚证这件事,足以证明二人主观上就是想对外以夫妻身份行事,刚好戳中事实重婚最难取证的关键点。相当于对方亲手给自己留下一份佐证。
这个案子的意义不只是朱女士个人维权,如果这个举证思路被法院采纳,也会堵住不少人以为不办真证就能钻法律空子的想法。
你觉得单凭一张伪造的结婚证,能不能撑起重婚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