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抢钱有什么区别?”广东广州,一男子晚上忘带钥匙,手机又快没电,网上找了个师傅开锁,对方报价200元,男子先转了50元定金。可师傅一上门,直接暴力把原锁弄坏,转头推销新锁,张口再要1680元,合计1730元。男子见对方手臂多处纹身,手里还攥着扳手,身高一米八多,怕被打,只能硬着头皮付钱。事后,男子找平台要说法,平台却说,自己只是信息平台,收师傅服务费、负责派单,不参与管理。网友怒斥:200元变1730元,这不就是“坐地起价”,换谁都得窝火。
据悉,9月11日晚上,市民吴先生外出,忘了带钥匙,手机电量已经不多,人又进不了门,这种时候,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找个“急开锁”。吴先生也是这样。
吴先生没有留存以前用过的开锁电话,就在网上搜,联系了搜出来的第一家服务平台,填了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后,没多久,一名开锁师傅加了他的微信。
加微信后,师傅让吴先生发了现场照片。看过照片,师傅报了个价:预估开锁费用200元。吴先生同意了,还预交了50元定金。
等的时间不算长,很快师傅就上门了,可这个师傅有些特别,个子很高,一米八多,膀大腰圆,手臂上露出多处纹身,穿着短袖,手里拎着一把扳手,另一只手提着个工具包。
吴先生跟他打了个照面,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没说什么。师傅没怎么寒暄,蹲下身,看了看锁,说了句“这锁不好开”,然后就动手了。
吴先生以为他会用工具慢慢拨,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可师傅没有,他直接拿工具往锁芯里捅,动作很猛,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楼道里回响。
吴先生站在旁边,看着那锁被硬生生地撬、砸、拧,心里越来越没底。没过多久,锁坏了。原来的锁芯歪在一边,门是开了,可锁也废了。
师傅站起来,拍了拍手,说,锁坏了,得换新的。
吴先生愣了一下,他以为开锁只是把门打开,没想到锁会坏。师傅从工具包里掏出一把新锁,包装挺普通,看不出什么牌子。他说,这个是新锁,防撬的,质量好。然后开始算账:上门费、开锁费、新锁的费用,加起来,再给一千六百八。
吴先生听到这个数字,脑子嗡了一下,质疑道:你之前不是说两百吗?师傅说,两百是开锁费,现在锁坏了,换锁当然要另算。
吴先生想说点什么,可师傅站在他面前,个子比他高出一头,手里还攥着那把扳手。楼道里没有别人,门开着,屋里黑着灯,手机电量已经快撑不住了。他看了看师傅手里的扳手,又看了看那把被撬坏的原锁,话到嘴边,咽了回去。
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硬着头皮把钱先付掉了,
事后,吴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不甘心被坑,找记者反映了这件事,记者随后致电他当时联系的平台。平台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他们只是一家信息服务平台,收取开锁师傅每个月的服务费,然后面向遍布全国的开锁师傅派单,并不参与对他们的管理。
记者反馈后,对方表示会联系当时的开锁师傅进行回复。但整个下午,记者催促多次,仍未接到相关回电。
有网友说,这哪是开锁,分明是趁人进不了门“坐地起价”,200元变1730元,换谁都得窝火,该报警报警,该投诉投诉,多收的钱不能就这么算了。
另有网友说,平台也别急着撇清,收着师傅服务费、派着单,出了事就说“不参与管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审核、定价、投诉处理,总得担一头。
从法律角度,开锁师傅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呢?涉案平台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本案而言,开锁师傅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看两点:一是金额,二是手段。
结合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才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涉案金额才一千多元,未达到追诉标准,即便开锁师傅有胁迫等行为,一般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若师傅有多次作案、针对多人,或存在持械威胁等严重情节,仍可能被追究。
而强迫交易,要看有没有暴力、威胁手段,且达到“情节严重”。若师傅以“不换锁就不开”“不给钱就别想走”等方式强迫吴先生接受换锁服务,可能涉嫌强迫交易,但同样需结合手段、金额、后果综合判断。
即便不构罪,如开锁师傅却有威胁言语等情况,则涉嫌治安违法,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敲诈勒索及强迫交易行为,依法可以处拘留及罚款处罚。
此外,平台方面,若其实际提供派单、收费服务,可能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平台负有资质审核、信息披露、投诉协助义务。
平台如不能提供师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要求平台赔偿;明知侵权未处理的,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