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县一名乡镇干部涉嫌强奸一名烧烤店老板娘,真是胆大包天。据说,6月份,这名镇干部趁烧烤店老板娘醉酒上厕所时,将其强奸。次日,老板娘因为醉酒未醒,镇干部给其发微信,老板娘的丈夫发现后,以老板娘的身份约其见面,最终将这名镇干部扭送到派出所报案。
当地筠连县警方调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而宜宾市公安局在复核后,认定有犯罪事实。该镇干部声称,他与老板娘之间有误会。
通过上述报道,我们可以认定几个事实。一是筠连县警方和宜宾市警方认定结果明显矛盾,宜宾警方复核确实有强奸事实,这说明该名镇干部的确存在强奸行为,以此反推,筠连县警方调查结果错误。这种错误到底是县公安局调查能力不行,还是有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的嫌疑。当地警方应该进行责任倒查。涉嫌强奸的刑事案件绝对不容某些警察徇私枉法。
二是这名镇干部明显心虚。在宜宾警方复核认定存在强奸事实时,这名镇干部不是坚定的否认强奸行为,反而辩称是双方存在误会。这一解释不但毫无说服力,更透出了明显的心虚。
三是这名镇干部色胆包天,无论他当时是清醒状态还是醉酒状态,都反映出他个人品德修养和纪法意识极差。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反而色欲熏心,连最基本的法律底线都荡然无存,必定会受到最严厉的法律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