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身陷囹圄的张高平在监狱电视里,猛然瞥见一张熟悉又狰狞的脸,正是那个十年前将他和叔叔张辉送入死牢的“女神探”聂海芬。
那一刻张高平心里是什么滋味,外人根本没法体会。聂海芬在电视上眉飞色舞讲的是出租车司机勾海峰奸杀浙大女生吴晶晶的案子,她说自己如何精准锁定目标、如何让凶手低头认罪。张高平听着这些,浑身的血都凉了。因为这个案子的作案手法,和他跟侄子当年被指控的“5·19案”几乎一模一样。一个被捧上神坛的“女神探”,用同一套路数破了两个案子,一个让她名声大噪,一个让她亲手把两个无辜的人推进深渊。更讽刺的是,真正杀害王冬的凶手,极有可能就是坐在她对面被她“精准破获”的勾海峰。死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的陌生男性DNA,最终比对结果指向的正是这个人。也就是说,聂海芬亲手把真凶送上了审判台,却对身边两个被冤枉的人视而不见。
回头看这桩冤案,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在于,从一开始,客观证据就摆在那里,明明白白地指向了另一个方向。法医从死者指甲里提取到的DNA混合物,跟张辉、张高平完全对不上。车上没有查到任何痕迹物证,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换作任何一个尊重证据的办案人,看到这些矛盾都会停下来好好想想。可聂海芬没有。她选择了另一条路:靠“突审”拿口供。张高平后来回忆,审讯的时候他被要求扎马步,脚踝被拖把棍戳刺,甚至被胶带封住嘴往鼻腔里灌水。七天七夜不让吃不让睡,人到了那个份上,什么话说不出来。两份口供交上去,张辉说强奸发生在驾驶座、叔叔在后排帮忙,张高平却说三个人挤在前排。作案顺序、衣物状态,到处都是对不上的地方。办案人员怎么办的呢?组织了三次现场指认,硬是把口供和现场勘验报告“对”上了。
这里面有一个特别值得掰扯的问题:聂海芬到底有没有亲手刑讯逼供?张高平和张辉在接受采访时都说过,从头到尾没见过这个女人,取DNA的时候才有一个女警出现过。她的辩护律师也强调聂海芬没有参加一线审问。可这恰恰是更可怕的事情。一个不亲自审讯的人,坐在审核把关的位置上,看着下面交上来的口供漏洞百出、物证与结论完全背离,她不仅没有喊停,反而大笔一挥签了字,把案子送上了法庭。
后来聂海芬被调查,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行政记大过,免去预审大队大队长职务,调离刑侦一线,保留公职,正常退休。十年冤狱,两条人命差点没了,最后就换来一个“记过”。很多人心里那杆秤是放不平的。不是说非要她坐牢才叫正义,但一个靠“100%破案率”被捧上神坛的人,出了这么大的事,连刑事追责的门槛都够不上,这个结果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调查组的结论是“无直接证据证明她存在徇私枉法的主观故意”,可问题是,那些被刑讯逼供出来的人,难道是有“故意”才被冤枉的吗?说到底,法律追责的边界划在了“故意”那一头,而渎职和失察躲在了这条线的这边。
再往深了想,聂海芬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她背后的那套东西才是根子上的病灶。2006年央视做了一期节目,叫《无懈可击聂海芬》,把她办张氏叔侄案的过程当成经典案例大讲特讲。杭州市公安局的网站上写着,她五年办了350多起重特大案件,“准确率达到100%”。这种数字摆出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问题。人不是机器,怎么可能百分百?但这个“100%”不仅是宣传口径,它变成了一根绳子,越勒越紧。案子一旦被推翻,整个荣誉体系就塌了。于是纠错变得无比艰难,张高平在监狱里一次次申请比对勾海峰的DNA,请求全部石沉大海。如果不是新疆石河子监狱的检察官张飚多年坚持,如果不是律师朱明勇跨省调查,如果不是《东方早报》记者把DNA不符的关键疑点捅了出来,这桩案子可能到现在还翻不了。
张高平出狱后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大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们是什么感受。这话糙理不糙。一个制度如果只能靠“运气”,靠遇到一个好检察官、一个好律师、一个好记者才能纠错,那这个制度就还没有真正长出防错的骨头来。废除“破案率”这种考评指标,河南在2013年就迈出了第一步,但光废除一个数字远远不够。只要“命案必破”的压力还在,只要口供还被当成证据之王,只要审讯室里发生的事永远缺乏有效监督,下一个张高平就可能正在某个审讯室里蹲着马步。
聂海芬的倒掉,说到底不是她一个人的倒掉。倒掉的是那套把人包装成神、然后让神来碾压常识的机制。一个正常人看到DNA不匹配,应该怀疑自己的判断;一个被神化的人看到DNA不匹配,却坚信自己的直觉。这就是“造神”最致命的毒,它剥夺了一个人怀疑自己的能力。当年那些给聂海芬戴红花、做专题片、写表彰材料的人,后来一个都没出来道过歉。张高平在监狱里看到电视上那张熟悉的脸时崩溃大哭,哭的不只是自己失去的十年,还有那个连杀人凶手的DNA都摆到眼前了、却没人愿意看一眼的荒诞。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