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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车被砸,还要被起诉!湖南衡阳,小学生梦游从7楼坠落砸中楼下的宝马车,天幕、天

自己车被砸,还要被起诉!湖南衡阳,小学生梦游从7楼坠落砸中楼下的宝马车,天幕、天窗、座椅都有损坏,家长当下联系车主表示承担责任。可是听到定损金额是5万元后,态度大反转,不仅要求车主使用拆车件维修,还要让他删除视频,否则就去起诉。车主没有答应家长的要求,他理解孩子父母的经济压力,可是不能无底线的退让!

来源:蓬勃新闻

周先生早上要开车上班,发现自己车子被砸了,拍摄了视频并且报了警。

民警接到周先生电话,询问了其地址,告知他晚上有人报警了,应该是同一件事。于是将周先生和孩子家长一起叫来沟通,让他们协商处理。

孩子家长态度特别好,表示修车的费用他们肯定承担,还说连周先生通勤上车产生的损失也会承担的。

周先生一听态度挺好,而且孩子还受伤住院呢,就和家长说,先救孩子,就出修车费就行,补偿就不要了。

孩子家长表示,孩子是因为晚上睡觉梦游,背上书包,打开了防盗窗,从7楼掉下来的。

周先生录制的视频中显示,车辆当时停放在楼下,车窗、天幕、座椅都有损坏,车上还遗落了孩子的书包。

孩子掉下来后,还自己从车里爬了出来。家长听到楼下巨大的动静,立马起身查看,发现孩子不见了。

他们跑到楼下报了警又叫了救护车,抓紧把孩子送往医院。

幸好有周先生的车作为缓冲,否则孩子直接摔到地上,就危险了。

孩子暂时没事,身上有划伤还有骨折,没有危及生命。家长自然清楚是周先生的车救了孩子一命,所以刚开始才愿意积极赔偿。

周先生去4S店维修定损,报价是4-5万元。他将这个价格告诉了孩子家长,没想到对方态度变了。

家长觉得维修费用太高了,要求周先生不要使用原车件维修,改用拆车件。

周先生肯定不同意,自己的车买了也就两年,还是宝马车,车辆价值在那儿,不可能使用拆车件。

家长就不乐意了,表示要是使用原车件,这个费用不打算承担。而且他们还要求周先生删除视频,否则就告他侵权。

周先生听到家长的要求都无语了,自己绝对不会答应。双方协商不一致,谁都不退让。

周先生请来调解员沟通这件事,表示他可以理解家长遇上这种事,一下子经济压力特别大,但是不能要求自己无限制地让步。

调解员明白周先生的心情,也打电话和家长沟通,可是家长的态度就是不愿意回应这个问题。

周先生已经将车子送到了店里维修,报了车辆保险,后续事情希望保险方去找家长去解决。

家长拿不删除视频就起诉的事情,威胁周先生让步,他们无就是觉得5万块太多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就是雪上加霜。

可是周先生要求在店里使用原车件维修是合理的,并没有超出市场价漫天要价。

好在9月11日晚,双方沟通达成一致,周先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周先生表示车辆会继续开,毕竟伤人的车很多,救人的不多见。

根据《民法典》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小女孩梦游砸坏了周先生的车,对车辆造成了损失。她身为未成年人,损失就由监护人负责赔偿。

孩子家长应该是知道孩子梦游这个症状的,没有做好防护,让孩子掉下来损坏他人财物。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周先生要求车辆由店里维修定损,并没有高出市场价要钱,也可以接受第三方鉴定,那么孩子家长就应该按照周先生所说进行赔偿。

而关于孩子家长要求周先生删除视频,否则涉及侵权的说法是否合理呢?

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周先生拍摄的视频中是拍的自己的车辆受损情况。

周先生拍摄视频是为了维权取证,而且并没有暴露孩子的肖像,没有拍摄家长,对他们不会构成伤害。

拍摄视频用于维权取证的情况下,周先生不会涉及侵权。

孩子家长的心情其实可以理解,一方面要承担孩子的治疗费,又要承担维修费,两笔大的支出确实压力大。不过周先生身为受害人,也是在合理维权而已。这种事就是相互理解一下,尽量达到双方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