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说摸臀事件没什么争议一个仅4岁的小男孩,无意中触碰到一女子的臀部,这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这女子不依不饶,硬是给扣上性搔扰的恶名,不仅恶狠狠抓住勒住小男孩颈部不放,还要让对方一家道歉……这样的新闻,或者说闹剧吧,有些让人啼笑皆非,这样的纠纷,明摆着就是女子小题大作无理取闹。既然报了警,警方就该公正执法,怎能几度调解了事,这无形中助长了女方嚣张的气焰,也浪费了公共资源。4岁的小男孩,无意中的碰撞,并没有受伤,孩子的父亲道歉了,可女子把孩子的颈部勒出了勒痕,把孩子吓哭,怎么不道歉呢?孰是孰非,本来己一目了然,还好意思说要诉诸于法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