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摸臀事件!”女子约男网友“奔现”,反手报案称被男网友摸臀性骚扰,要求赔偿3万!男网友:“什么臀碰一下要3万?更何况自己不是故意的!”幸好,警方不予立案,但女子又把男网友告到法院,要求公道道歉并赔偿3000元!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张某某是海南人,80后,和福建的“95后”女孩小张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识。
认识还不到半个月,小张就提出想去武汉玩。
张某某以为有了“艳遇”,二话没说包揽了机票、景点门票和当晚酒吧的所有开销。
当晚在酒吧,小张站在凳子上看表演时,张某某伸手碰了她的臀部和腰部。
小张认为这是两次赤裸裸的性骚扰,而张某某则坚称,自己只是看她站不稳,出于保护目的扶了一把。
晚上11点,两人离开酒吧去停车场。
在车里,小张突然拿出手机开始拍摄,并质问张某某。张某某后来在庭审中透露,小张当时向他索要3万元“私了”,被他一口回绝。
被拒后,小张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在车里拨打110报警,指控张某某酒驾和性骚扰,还多次催促警方出警。
至于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小张的解释是:“我在查相关法律,留在现场是为了保留证据。”
警方到场后,调取了监控并进行了勘查。结果很打脸:不仅没有检测出张某某酒驾,对于性骚扰一事,警方也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立案,更没有给予行政处罚。
但小张并没有就此罢休。她认为张某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某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在审理后,给出了极其严谨的判决:驳回小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性骚扰的认定不能仅凭单一要素。从两人的关系来看,他们并非陌生人;从空间来看,全程都在开放的公共场所;从时间来看,小张所称的两次骚扰间隔很长,且与报警时间相差甚远。
最关键的是,小张提供的车内视频并不完整,里面根本没有张某某承认性骚扰的片段。
法院最终认定,小张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实施了违背其意愿的性骚扰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她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此事引发热议,性诬陷已经成为歪风邪气,再不严历打击,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也有网友说,赢了赚一大笔,输了一点没损失,这样的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
还有网友说,你一个女的约男的奔现,花他的吃他的,还去酒吧这种地方,你碰到不然人家碰一下,人家图你什么呢?
【观点解析」
我们坚决支持真正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勇敢发声,但绝不容忍将“污蔑”当成生意、把“报警”当成筹码的碰瓷行为。
在这起事件中,小张的行为充满了极其功利的算计:先是在暧昧的相处中享受男方的金钱付出,随后以“性骚扰”为由索要3万元巨款。在遭到拒绝后,才祭出“报警”这一杀手锏。
这种“先要钱,要不到再报警”的套路,不仅是对真正性骚扰受害者的极大亵渎,更是对社会信任的严重透支。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谁的声音大、谁的姿态惨。
当“维权”失去了事实的底线,变成了漫天要价的工具时,这种比“性骚扰”更可怕的“道德碰瓷”,才是真正毁掉社会互信的毒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