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难道是一对异父异母的亲姐妹?也不知私下是否有联系,去悄悄认个亲呢!
前者吧,明明是自家的狗跑到邻居家门口,甚至在邻居的快递上拉尿,从此结下恩怨,之后又因自家狗狗跑到邻居家门口,遭邻居驱赶,她就开始在网络上发表小作文,声称自己遭受了男邻居的猥亵。
还好有监控视频为证,看不出男邻居有任何的过分之举,相反倒是她和所谓的女闺蜜一起,还将男邻居的手给抓伤了。至于她会接受什么样的结果,且拭目以待。
而后者呢,就是在长沙某饭店里,被一4岁小男孩用手挡住头而碰到她屁股的“轻松熊”。她不仅当场勒住小男孩的衣领,将男孩的脖颈勒出一条红痕,还将男孩吓得哇哇大哭。
之后,男孩的父母替男孩道了歉,可“轻松熊”依旧不依不饶,要求孩子父母完成书面道歉或一家三口录视频道歉。因为她定位为男孩对她进行了“性骚扰”。
可从视频来看,明明是小男孩跑着出来,而她也在吧台附近往后退,因为她背对着男孩,所以不能看到男孩,而男孩能看到她,出于本能就用手扒拉了一下,好巧不巧的是,男孩的高度大约就到“轻松熊”屁股那么高,所以想要挡一下自己的头不被撞到,就碰到了她的腚。
说实话,可以让男孩道歉,说一句对不起,但一个4岁的男孩,连男厕女厕都分不清楚,懂什么“性骚扰”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三次调解都不能达成和解,也真是服了。
所以这两人真是凭一己之力,将自己难看的吃相暴露无遗。你们觉得两人谁更过分一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