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家人要安排婚姻找婆家,女子没同意,父母就说她脑子不对劲,还绑到医疗机构强疗,出院证明显示“重度抑郁”,女子跑别的医疗机构复诊结果为“无抑郁症”!女子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了一阵子,也清楚自己是正常人,就找第一家医疗机构理论,对方却回应“患者都会这么说”,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各执一词,女子的遭遇是谁之过?
(来源:海报新闻9月9日报道)
原来,线女士出生于农村,小时候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优异,后来顺利地上了大学。
大学毕业以后,线女士为了改变命运,去了央企工作,拥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工作没多久,父母认为她已经26岁,该嫁人了,就劝说女儿辞职回农村找个婆家。
线女士是个现代女性,与父母的传统观念完全不一样,她想追求自己的事业,婚姻也不想将就。
工作期间,她就与父母沟通不到一起,心里矛盾,丢工作舍不得,退回农村怕没钱!
经过长期催婚,线女士不想把家庭关系弄得乱糟糟,主动放弃工作。
2024年11月,线女士正式辞掉恋恋不舍的工作,回到了农村老家,和父母住在一起生活。
人回到家了,但是线女士依然没有接受父母的想法,多次拒绝婚恋安排。
父母是个很传统的人,认为女孩子长大就要嫁人,工作再好也没用,有个好婆家就是成功。
事实上,父母的想法也没完全错,可女儿也有自己的想法,双方都有理由!
尽管家人在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也不至于闹得伤人,有事可以慢慢商量嘛!
然而,线女士的父母却有些极端,不知是不是故意而为之,直接就说女儿脑子不对劲。
就算脑袋不对劲,也可以慢慢舒缓,但是父母却做出了令所有人震惊的事情......
他们两个老人把女儿绑到了医疗机构进行强疗,服用脑子不正常的药物。
线女士在医疗环境中受够了折磨,被弄得不知道东西南北,内心被亲人伤得怀疑人生。
更过分的是,出院时,开的单子上写着“重度抑郁”,线女士认为自己是个正常人。
赶紧跑去另一家医院复诊,结果显示不存在抑郁的情形,线女士才发现自己被瞎折腾了半天。
为了维权,她就去找第一家医院讨要说法,对方不认错,还称“绝大多数患者都会这么说”!
目前,双方说不到一起,缺少第三方鉴定,使得该事件存在很大争议,究竟是谁之过?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即使线女士存在该症状,但也既没有伤害自己,也没有伤害人,却被家绑了治疗,实属不合法。
仅仅是两代人择业、婚恋观念不合、家庭吵架,不属于强制送医的法定事由。
家长主观觉得女儿“思想不对”,无权直接剥夺成人身自由,更不能强行送医强疗。
院方同样负有审查义务,不能听从家属要求,就盲目收治成年人。
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为此,线女士支部其医院复诊,结果显示无抑郁症,验证自己是正常人,该行为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父母擅自安排婚姻,干涉线女儿的选择,已违反了这条法律规定。
第三方独立鉴定之后,如果确认线女士不存在严重脑子障碍,那么本次强制收治涉嫌侵害人身自由。
线女士可以起诉送诊家属以及院方,主张人身侵权,要求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院方没有做好严格核查工作,不了解线女士是否具备自伤、伤人现实风险,仅仅听从家属陈述,就收治正常人,造成其人身权益受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