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令人窒息了!”湖北黄石,一名22岁的女生在网上认识一男友,相处期间长期遭受其控制、殴打,被胁迫写下“卖身契”,称男友为“主人”,手机里存有多张伤痕照片,甚至多次向AI求助:“是他逼我写的”、“都是他打的”。最后被逼投江溺亡。
另一个女人离婚被驳13天后,被丈夫打晕扔下悬崖。她们的悲剧,却都撞上了同一句话,“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湖北黄石22岁女孩小井的事,这两天让很多人喘不上气。警方恢复了她生前的手机数据。里面有一张“卖身契”,白纸黑字写着把山东籍男友于某称作“主人”。手机相册里存着多张身上伤痕的照片。她还反复向AI倾诉,留下了“是他逼我写的”“都是他打的”这些记录。
今年5月,小井通过网络认识了于某,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家属说,于某控制欲极强,多次跟她发生肢体冲突,还对她恐吓威胁,她身上出现多处伤痕。长期高压下,她一直心理压抑,没告诉家人,也没报警。8月23日凌晨,两人争吵打斗后,小井在武汉关江边徘徊了很久,最终投了江。
注意这个细节:她向AI求助,而不是向身边的人求助。我觉得这恰恰说明,她已经被隔绝到了一个只敢对机器说话的地步。精神控制最狠的地方,就是把一个人从所有社会关系里一点一点拔出来,让她觉得没人能帮自己。
事发后于某做了什么?删除了小井手机里的聊天记录,然后以家人患病为由离开了武汉。他给的说法是:“卖身契”系情侣小游戏,肢体摩擦属于情侣间小打小闹,小井属于自杀,应公事公办。
“情侣小游戏”这四个字,把人看傻了。伤痕照片也是游戏?多次向AI说“都是他打的”也是游戏?我判断,这种辩解的本质就是把系统性的控制和暴力,包装成两个人之间的私事,一旦被定性为“私事”,外部的法律介入就失去了着力点。
有律师分析,目前暂无相关法律认定于某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其精神控制行为和擅自删除逝者手机记录属于民事侵权,大概率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这个结论可能让很多人觉得不够解气。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最高法近年来已经在把长期精神控制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来认定,PUA不再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在往前走,只是走得还不够快。
而陕西咸阳苗苗的案子,是另一个维度的“辩解”。2024年12月24日,离婚诉讼被驳回的第13天,苗苗遭到丈夫张某毒打,被打到失去意识。张某发现她没有呼吸、手指冰凉,认定人已经死了,把她扔下了十几米高的悬崖。期间张某家属多次劝他送医,他全拒绝了。
案发后张某主动报警,一开始的说法是“夫妻吵架,妻子想不开跳崖”。谎言很快被戳破,检察机关最初以故意伤害罪批捕,随后罪名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但张某在法庭上换了一套说法:我当时不知道她还没死,所以应该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是故意杀人。
这套辩解在法律上不是完全没有讨论空间。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核心区别在于主观故意的内容,前者是伤害身体的故意,后者是剥夺生命的故意。
但张某这个“误以为死亡”的辩解有一个致命漏洞:家属劝他送医,他拒绝了。一个人如果真的相信对方已经死了,第一反应应该是报警或者求救,而不是开车去悬崖边。
我判断,拒绝送医这个行为本身,就足以说明他对苗苗的生死持的是一种放任态度。法律上,“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同样可以构成故意杀人。
这起案件背后还有一条更让人揪心的线索。苗苗婚后长期遭家暴,2024年五六月开始向亲友倾诉。同年11月6日她起诉离婚,12月11日被驳回,理由是“双方感情未破裂,且育有两个孩子”。13天后,她死了。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撤诉,第二次被驳回。生前她被诊断为焦虑性抑郁恐惧。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有一条共同的逻辑在运作:施暴者总能找到一套说辞,把系统性的伤害降格为“偶发事件”或者“私人纠纷”。“情侣小游戏”“小打小闹”“夫妻吵架想不开”,每一句话都在做同一件事:把严重的暴力行为模糊化。
而模糊化的后果是什么?是法律介入的门槛被抬高,是周围人觉得“人家两口子的事不好管”,是受害者被困在一个“求助也没用”的死循环里。
我认为,这种轻描淡写本身就是暴力的延续。它传递的信息是:你的痛苦不重要,你受到的伤害不严重,你说的话不算数。面对家暴,零容忍才是唯一正确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