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何在?”山西大同,一男子和妻子不和谐,凑合过了40年,男子趁妻子不在,带小三回家发生关系,不料,妻子中午回来,小三藏到储物间里,妻子发现后和丈夫闹了起来,不料,丈夫死不承认,说女子是来串门,不是妻子想的那种关系,俩人越吵越急,丈夫把妻子手指掰断,扬言要和妻子离婚,他还说了,我们本来就是名存实亡 你每天吃谁喝谁?
阿姨结婚40年了,她从年轻的少女,熬到了今天,眼也花了,头发也白了,虽然婚姻里有太多的不如意,可她还是咽到了肚子。
阿姨心想,老也老了,就这么凑合过吧,如今儿女满堂,就连孙子都长多大了。
她到了中午,买菜回来,一进家门,就感觉屋里的情况不太对劲。
这个家里,全靠她的打理经营,因此,一点点小的动静就能让她发现问题。
她先是发现丈夫的摩托车里有一堆女子的用品,有贴身衣物,护理用品,还有各种的化妆用具。
阿姨立马警觉起来,她顺着蛛丝马迹,一路找到了储藏室里,她细细一听,果然听到里面有动静。
阿姨瞅了眼丈夫,眼看丈夫神情紧张,脸上有细细的汗珠,阿姨越发急了,一把拉开了储藏室门。
果不其然,里面藏了一个女人,女人害怕,急急忙忙就想逃走。
阿姨急了,质问丈夫,这女子是谁?丈夫说了,她就是来串门的!
阿姨看他还在假装,死不认账,直接和他吵了起来,谁知丈夫比她还凶,竟然扬言,非要和阿姨离婚!
阿姨心疼,结婚40年了,辛辛苦苦陪着他打拼,经营下现在的家业,如今家里啥都有了,儿孙满堂,俩人都已经步入了老年!
阿姨和丈夫吵了起来,不聊,丈夫上去就把她手指掰断,阿姨痛彻心扉,不但手疼,更疼的是自己白白付出的40年!
俩人来到调解室里,阿姨满腹的委屈,向调解员娓娓道来,她一字不漏,说道当时的情景,又气又伤心,如今想起,还和当时发生的一样。
不料,丈夫不但没有道歉,还口出狂言:我们本来就是名存实亡 你每天吃谁喝谁?
他还嘴硬,说女子就是相熟的同事,来家里串个门怎么了,谁规定同事不能上门看看?
他还说了,本身和阿姨就没感情,当年和阿姨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阿姨满脸是泪,四十年的日子,养儿持家,省吃俭用跟着他熬到了白头,临了换来这样的话,陈姨坐在台上,从骨缝里往外冒着凉气。
有人说了,看这个年纪,起码都有60岁了,有什么争的,把家里的财产看好就是.。
也有人说,阿姨不甘心呀,一辈子的时光就这么被辜负,那走过的路,共同的风雨,就丈夫这一句话,40年的付出就白费了?
还吃他的喝他的,难道他就不知道吗?家里的所有,本来有一半就是妻子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阿姨结婚40年,丈夫不仅把第三者带回家里,还把妻子的手指掰到骨折,他还认为,是他一直在养活妻子。
民法典里写的明明白白,婚后哪怕是他一个人赚的工资,攒下的家业,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跟着他操劳40年,养孩子、顾家里,都是事实的,有分量的,根本不是靠他养活。
如果真要离婚,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会照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往妻子倾斜。
他背叛家庭,打伤妻子,两个重大过错,妻子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再要离婚损害赔偿。
两个人过了大半辈子,就算感情没了,好歹也有亲情存在,临到老了,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丈夫不要也罢!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