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公众人物对男童摸臀事件发声监控已经看得很清楚,过道狭窄,小孩着急奔跑,身体失衡无意碰到这位女生,并不是带有恶意的“摸臀”。4岁的孩子,基本没有成熟的性别意识,从法律上也谈不上性骚扰 。家长当场已经道歉,也承担了医药费
人被碰到本能反感完全可以理解。但维权也要讲究边界,一个成年人直接掐4岁小孩的脖子,还在网络上把一次意外触碰,包装成性质严重的骚扰事件,这就已经越界了
我支持这位父亲告回去,把一件法律上不成立的“性骚扰”,当作既定事实全网传播,打上标签,连带曝光未成年人,已经有侵害小孩名誉权、隐私权的风险。
家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删除内容、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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