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风骨
今天是爸爸去世五周年忌日。发一段爸爸在自传中对自己当年遭受迫害的回忆。我一边对爸爸的风骨很佩服,一边在想,如果爸爸当时不是坚决不认罪,而是违心承认的话,可能会被判很多年或者都被枪毙了吧?
我的父亲杨萍,是1948年入学的大学生。1952年参加工作。在1960年被冤枉为现行反革命。以下内容摘自他的自传。
萍(爸爸叫杨萍)入狱后,即取消名字,改为编号0371囚犯。关押萍的号室约10人,进屋后,就在犯人室长的带头下,向我围攻而斗之。一问何罪名入狱?二问现反,反在哪里?萍因无现反言行,坚决不承认与拒绝回答,便众犯人群起殴打,逼我违心承认,此法名曰以毒攻毒,丑恶也。因萍始终不承认,便送往反省号子反省,反省中,终日盘脚危坐,不得动弹,直到有反省表现后,始能离开,亦逼供之一法也。但因萍始终坚决不承认有反革命言行,不得已命萍回号子参加劳动,在狱劳动为纳布鞋底子,无论熟练与否,均定额为2双,完不成任务罚站,并晚上回号子做检讨,不彻底者罚第二天早晨倒尿桶(犯人室内晚间置一大尿桶,空气极为污浊),但超额完成者,并未见有何奖励。
萍在狱中,正值三年困难时期(1960年—1962年),伙食极为低下恶劣,餐餐有菜叶子汤,一小窝头或一小麸皮馒头,估计定量不足15斤。亦有极为少量的细粮供应(仅供节日),但细粮大部分为狱中管理人员及伙房犯人吃掉了,节日菜汤中有时伴有微量的猪下水,以示向犯人改善了伙食。
萍在狱中两年半,多次写申诉,均不见回音,也未对萍提审过一次,将所谓现反犯人关押了900多天,不闻不问,欲定之罪又无法定出,确实显示了法治之黑暗。但突于1962年11月,令萍出狱,回原单位,放的理由是“教育释放”。呜呼:关押900多天,不闻不问,是教育吗?回单位后,单位仍要萍回原科室工作,萍因在原科室遭冤案,人事不和,要求调别的单位工作,单位乃回应曰:“那你回老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