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罗律师这招太绝了:既然美国不认他是合法总统,凭什么认他任命的副总统?
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的辩护团队9月2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动议,以马杜罗作为主权国家元首应享有豁免权为由,要求撤销美方对其提起的刑事诉讼。
律师巴里·波拉克辩称,美国法院无权起诉马杜罗,因为他被指控的行为属于“官方职位”和“国家权力”范畴,不应由作为“事实上国家元首”的马杜罗个人承担。
国际法中在任国家元首享有外国司法起诉豁免,是一项由来已久的原则,被视作国际外交的基石之一。
美国检察官办公室须在10月2日前对上述动议作出回应,法官阿尔文·赫勒斯坦将动议审议定于11月17日举行。
这个主张面临一个明显的障碍:美国从2019年起就不再承认马杜罗为委内瑞拉合法总统。但马杜罗的律师恰恰抓住了美国一个颇为尴尬的逻辑矛盾。
今年1月3日美军突袭加拉加斯抓走马杜罗后,副总统德尔西·罗德里格斯依照委内瑞拉宪法程序接任代总统。
今年3月5日,美国正式承认罗德里格斯为委内瑞拉国家元首,特朗普公开称她为“委内瑞拉总统”,此后美委恢复外交关系并推进了一系列石油合作。
更关键的是,今年7月美国司法部主动要求佛罗里达州一家联邦法院给予罗德里格斯国家元首豁免权——理由是行政部门承认她是现任国家元首。
问题来了:罗德里格斯的权力从哪里来?她并不是美国扶植上台的,也不是通过新选举产生的。她能够接管国家机器,首先因为她原本就是马杜罗政府的副总统,并按照委内瑞拉既有权力结构接掌权力。
于是矛盾浮出水面:如果马杜罗从2019年以后根本就不是合法总统,那他任命的副总统为什么能成为美国承认的合法国家元首?
这套论证未必能在美国法院占上风。法律专家向路透社表示,在外国国家元首身份认定的争议上,美国法院通常会遵从美国总统及其内阁的立场。
1989年美国出兵巴拿马后抓走诺列加,诺列加也提出过国家元首豁免,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马杜罗案与诺列加案有一个重要区别:诺列加并未正式担任巴拿马宪法规定的总统职位,而马杜罗确实长期实际控制委内瑞拉国家机器,美国现在承认的罗德里格斯政府本身也正是从这一套权力体系中延续下来的。
实际上,这场法庭辩论的实质早已超出了马杜罗个人命运的范围。9月2日,白宫披露美国与委内瑞拉临时政府正式签署一份被特朗普称为“世界历史上最大”的石油协议——一家名为“北美蓝色能源伙伴”的私营公司拿下了委内瑞拉17个核心油田、约650亿桶储量、总价值约7500亿美元的特许经营权。
美国国防部战略资本办公室将持有母公司35%的股权,美国政府还拥有董事任命否决权,并要求董事会多数成员为美国公民。根据协议条款,美国可以按“生产成本价”购买油田20%的产量,并对剩余80%享有优先购买权——实际上等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成本获取委内瑞拉的石油。
委内瑞拉代总统罗德里格斯称,以每桶65美元为基准测算,委方预计可获得约2093亿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和税收。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仍要求罗德里格斯逮捕至少七名前执政党高层及家属以便美方引渡。
这正是马杜罗律师那套“逻辑悖论”背后的现实图景:华盛顿需要加拉加斯有一个可以对话的实权人物来落实这笔天价能源交易,于是选择承认罗德里格斯,哪怕她是由“不合法”的马杜罗任命的。外交和法律两套标尺被分开使用——政治交易优先于逻辑自洽,便利的合作优先于原则坚守。
在我看来,这场官司最大的看点不是马杜罗能否脱罪,而是美国必须面对自己长期存在的一种政策惯性——把国内政治判断不断外推为国际规则。
承认谁、不承认谁,本来可以属于外交选择,但如果这种选择最终决定外国领导人是否可以被跨境抓捕、审判,那问题就不再只是委内瑞拉,而是国际秩序是否允许强国单方面定义他国政治合法性。马杜罗律师这一招未必能让案件翻盘,却把美国政策中的逻辑裂缝摆到了台面上——这个问题一旦被公开提出,就很难再被轻轻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