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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 9月8日中方重磅表态!赖清德在全台律师晚宴上妄言外界

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

9月8日中方重磅表态!赖清德在全台律师晚宴上妄言外界曲解联合国2758号决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赖清德政府歪曲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强调“台湾从来不是一个国家,今后也绝无可能”!

我认为,这件事值得讨论的地方,在于一份半个多世纪前的决议,为何今天仍被反复拿出来争论,争论背后,牵涉的是国际代表权,也牵涉政治主张如何获得认可。

据北京日报报道,毛宁在9月8日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相关提问,重申中方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并批驳赖清德当局的有关说法。

事情的起点,是赖清德9月5日在台北出席律师节晚宴,他要求律师界运用专业,在国内外就第2758号决议等涉台议题发声。

在我看来,选择法律界活动谈这个问题,有争取专业群体参与政治传播的意味,这是对公开讲话的分析,不能进一步写成已经掌握某种幕后部署。

法律职业的公信力,来自证据、程序和论证,政治人物请律师发声,并不会让自己的主张自动成为法律结论,论证该补的环节,一个也省不了。

把时间拨回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第2758号决议,这场表决有明确记录,不能只剩一句情绪化概括。

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权利,确认其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决定驱逐蒋介石的代表。

这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恢复”这个用词,理解当年的变化,要抓住中国代表权的处理,不能把它简单讲成一个新国家申请加入联合国。

我更看重另一个事实:这项决定没有给两套中国代表各留一个席位,脱离当年的代表权争论,只截取几句话,很难解释实际形成的制度安排。

也要把文本边界讲清楚:决议正文没有直接出现“台湾”二字,中方关于其涉台含义的完整论证,还涉及历史背景、一个中国原则和联合国后续实践。

中方发布的立场文件明确认为,该决议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并确认、体现了一个中国原则。

国际上对决议涉台含义存在不同解释,路透社报道过欧盟的不同表述,承认争论存在,不等于接受对方结论,更不能把不同解释写成已经改变联合国代表权安排。

把视野再往前推,中方关于台湾主权的论述,也没有停留在1971年这一张决议上,而是联系二战期间的文件与战后处置。

毛宁此次答问援引《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阐述中方关于台湾归还中国及相关文件法律效力的立场。

在我看来,这提醒我们,历史文件各有背景和处理对象,把不同文件串成有出处的论证,比把所有文件笼统说成“内容完全一样”,更有力量。

原稿提到的联合国法律意见,也需要说明出处,中方立场文件援引有关意见,说明联合国对台湾地位及台湾当局地位的处理。

引用时写明“中方文件援引”,读者就能知道证据来自哪里,省掉这一层,容易把转引包装成亲自查阅原件,反而削弱文章可信度。

再看外交关系,新华社今年6月报道的国台办答问提到,中国同183个国家建交,这是理解国际外交格局的一项具体事实。

但我不赞成只拿数字代替全部论证,建交关系、具体政策表述、国际组织参与方式,各有需要核对的文件,不能靠一个数字包办所有答案。

这也是我对这场争论的判断:政治传播可以制造声量,制度安排的变化却需要实际行动。一次晚宴上的讲话,无法单凭措辞改写既有代表权格局。

对普通人来说,更值得守住的是判断力,看到强硬表态,要查场合;看到法律结论,要看原文;看到动机分析,要分清事实和推断。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需要坚定立场,也需要严谨表达,尊重历史、讲清依据、珍惜和平,才是对两岸同胞长远利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