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结果对外公布,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因受贿罪,涉案金额1.48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涉案赃款以及孳息收缴国库,尚未追缴到位的部分会持续予以追查。一桩案件,是一记深刻的警示。身居高位,手握公共权力,权力本该用来为民办事,一旦贪欲冲破底线,把公权力当做换取私利的工具,等待自己的只会是法律严厉的制裁。上亿的受贿数额背后,践踏的是公众的信任,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碰腐败红线,终将接受审判。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充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当中惩处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同时也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案件情节作出公允裁量。反腐败永远没有休止符。这一份判决向全社会释放出十分清晰的信号:反腐利剑始终高悬。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贪欲之门一旦打开,一步失守,便会一步步坠入深渊。为官者应当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守住初心,敬畏权力、敬畏法律。法治会守住底线,正义不会缺席。
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因受贿1.48亿余元,于2026年9月8日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判决结果- 主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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